今年以来,天水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目标,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实践,作为“八五”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以普法宣传为抓手,以法治教育为先导,以纠纷调处为重点,以法律服务为手段,扎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积极维护民族地区群众合法权益,为全市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民族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宣传。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普法工作首要政治任务,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本国情、革命历史和民族团结进步理论政策的学习宣传纳入全市“八五”普法规划,结合“法律八进”活动开展,加大对民族团结进步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全市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流动人员中重点宣传宪法、刑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市公民维护民族团结的法律意识。结合“法律进宗教场所”,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普法教育,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举办宗教人士法律政策普法培训班,全市128名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参加培训。结合全市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广泛开展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法治宣传,组织法治宣传活动6场(次),张贴标语、横幅200余条,制作宣传展板1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二、做好纠纷排查调处,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围绕影响民族团结不安定因素,各级调解委员会运用排查调处、专项治理、联防联调等方法,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走访”,积极参与土地承包、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纠纷调解,及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了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加强民族聚居区青少年、下岗职工、流动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法治宣传教育,在每个宗教场所指定1名有文化、懂政策、懂法律、有威望的人士为法治宣传员,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有效调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了宗教领域社会和谐稳定。全市共排查民族地区和宗教领域矛盾纠纷240人次,预防化解矛盾纠纷113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42件;调解成功137件,成功率达96.5%。
三、发挥法律服务职能,积极提供及时有效法律服务。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围绕服务和保障民生,扎实开展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加大对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伤赔偿、劳动保护等方面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市县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援助机构认真履行法律服务职能作用,通过设立法律援助接待大厅(窗口),简化办理程序,积极为基层群众特别是在辖区内打工的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法律服务。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来访群众380余人次,办理涉及工伤、侵权、追索劳动报酬及婚姻家庭等法律援助案件20件,有效维护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聚集重点任务落实,努力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水平。结合重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特殊人群的监管工作,建立了村重点监管人员台帐,落实司法所长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人员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座谈了解、走访调查、查阅台账等进行重点摸排,确保各类线索能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充分发挥各级普法网、普法微信公众号作用,组织参加“民族政策法规有奖知识竞赛”网上答题活动,不断提升宗教政策法规的知晓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督促协调相关单位加大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普法宣传力度,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教育引导广大民族地区干部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