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清水县法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清水、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助力全县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全县法治建设工作中,清水县做到了五个“始终坚持”。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内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2次,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全县法治建设工作汇报4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6次,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4次,开展会前学法14次,举办全县领导干部法治讲座2期,切实靠实了法治建设工作责任。
二是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主体工程。认真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省委依法治省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查反馈问题、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权力运行制约,依法行政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是始终坚持把公正司法作为最后一道防线。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加强执法监督,推进“平安清水”、“法治清水”建设,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天水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现场会在清水县召开。
四是始终坚持把普法依法治理作为基础工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创新提出了“1234”的全县普法宣传工作思路,即:围绕创建“全国法治县”一个目标,突出领导干部、广大青少年两个重点,实施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法治文化广场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四大建设。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政法各机关班子成员带头宣讲法律法规,县人大对县政府各部门学法用法情况开展专题评议。创编了清水县“学法三字经”、“法律八进歌”,印制了具有清水特色的“法律八进”宣传读本、普法宣传扑克、手提袋、挂历、年画等各类宣传品,深受广大群众欢迎。精心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每月学法制度,实现了学法普法常态化。累计投资100多万元,建成各类法治文化广场(公园)19个,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1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3个。先后迎接了全省、全市“七五”普法检查验收。
五是始终坚持把督察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手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督察工作,县委办、政府办、依法治县办、政法委先后4次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采取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通报、约谈等多种形式,倒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职责,有力地促进了法治清水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2020年,清水县先后迎接了省人大《公证法》执法检查、省委政法委“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督查、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全市“七五”普法终期验收考核、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现场会观摩等检查工作。近年来,我县法律援助工作被中央电视台报道;清水县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永清镇张扬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表彰为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县诉前调委会调解员张金霞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