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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清水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综述

发布日期:2021-02-02 09:43
信息来源: 清水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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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着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大局,坚持服务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 年)》全面落实为主线,以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机制为保障,以打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着力点,固底板、强薄板、补短板,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不断开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不断加强

各乡镇党委、各单位(党组)坚持学在前、作表率。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6次开展会前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4次,开展会前学法11次,县政府部门、单位开展6次以上领导班子学法活动。结合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同时认真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全县1339名公务员参加了网上学习考试,全县8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网上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强化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把宪法法律学习列入党校、干部培训必修课,作为政府工作人员培训、任职的考核内容,切实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贯穿到依法行政的各个环节,有力地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

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认真落实“接放管服”改革,全力推动“接放管服”工作任务落实。对全县各类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2批次(第12批次、13批次)动态调整18项,梳理并公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3批154项,累计认领政务服务事项2333项,清理取消证明事项68项。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清单化、标准化建设,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完成清单编制录入688项,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事项106项。

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立抽查事项清单库14个390项,抽查工作计划任务库14个,检查对象名录库14个11483户,执法人员名录库13个189人。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压实各方责任,先后开展抽查43批次,抽查市场主体325户,非市场主体265户,立案查处5起,共惩戒失信企业13户,对688项依申请类和依职权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在甘肃政务服务网中公开,并实现网上在线办理,网上可办率达100%。

今年以来,网上办理各类事项累计达201424件,其中,权力事项54835件,便民服务事项146589件,按时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8.5%。截至目前,全县政务服务网办件量7669件,评价数为9546条,评价率为124.5%,差评数为0。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公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154项,对县政府、各乡(镇)政府和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进行了公开,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开设政务服务、信息公开、网上信访、招标采购等政务公开专栏,将政府职能的履行置于阳光之下,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总结宣传示范创建典型经验,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内生动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认真检视存在问题,强化督促指导推动。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县民政局、县烟草专卖局成功争创为2020年全县行政执法示范单位。

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确保“五大程序”落实到位。对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等单位牵头起草的39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加大重大行政执法决策备案合法性审核力度,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对县发改局实施的国梦天然气输配工程、县住建局实施的县城区供热管理决策实施情况开展了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目前,两项工作已全面完成。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按照省、市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回头看”,全县共通过“信用中国(甘肃)”执法公示栏公示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3158条,重大行政执法备案21件。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由县委政法委、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牵头,从政法机关抽调人员,组成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小组,严格按照《甘肃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甘肃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对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执法单位2019年以来的各类行政执法案卷开展了评查,共评查案卷196件,其中行政处罚案卷96件、行政许可案卷100件。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全县共办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24个,办理行政执法资格证736人。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新闻媒体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16件,政协委员提案108件。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坚持公平公正、复议为民的理念,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纠错功能,规范行政复议办理流程,依法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查、决定、答复等工作,确保各环节无缝衔接。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答辩,有效维护政府权威。召开了2020年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会议,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其中:撤回1件,办结3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件(公益诉讼)。

法治政府建设社会基础进一步夯实

加大普法工作力度。举办2020年度全县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举办甘肃省“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走进清水报告会,专题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县委依法治县办订购民法典2万册,组织全县“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巡回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各乡镇党委和县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各级各类学校都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了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

组建律师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团,开展疫情防控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工作。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出台了《清水县2020年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各级机关普法责任。认真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印发了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在轩辕广场精心举办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县直41个普法、执法单位现场开展了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宣传,18乡镇同步开展了主题宣传活动。建成法治文化主题广场和宪法主题广场,先后迎接了省委政法委、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现场会等上级领导的现场观摩和检查,得到了一致好评。

全县累计建成村级示范性法治文化广场15个。新创建秦亭镇麦池村、黄门镇黄湾村等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永清镇张杨村通过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核,顺利通过了全市“七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建成了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实现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全覆盖。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县委聘请法律顾问3名,县政府聘请法律顾问3名,全县18乡镇和54个县委部门、县政府部门、单位全面落实了法律顾问制度,全县共配备公职律师17名。260个行政村、4个社区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

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开展全县新一轮平安清水创建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坚持“三个到位”,把握社会治理“方向盘”。制定了新一轮平安清水创建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两个《实施方案》,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各乡镇、部门、村和社区都成立了平安建设和基层治理领导小组,把社会治理纳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构建社会治理“同心圆”,建成县标准化综治中心,设立“五室两厅一平台”,有效整合民政、法院、检察、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全县18乡镇,264个村(社区)综治均成立综治室和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6个,全县共配备调解人员1566名,建立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认真学习借鉴“枫桥经验”,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统筹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和多元化解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全县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77件,调解成功1329件,调解成功率97%,真正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清水县诉前调委会调解员张金霞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