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晓燕)9月23日下午,秦安县郑川村村民路某某等三人不服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二审庭审在省高院进行。省委党校第六十二期地厅级领导干部防范政治安全风险隐患专题研修班40余名学员旁听此次庭审。秦安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杨喜春出庭应诉行政案件,践行依法行政。
为了响应国家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业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为了发展秦安县经济,改善居民生活水平,秦安县人民政府在前期可研论证、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初审、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入户摸底调查、广泛征求意见等工作的基础上,经过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对秦安县郑川村改造提升项目范围内的房屋予以征收。2017年7月12日通过秦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张贴的方式将征收决定、征收范围、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公告。
2018年6月28日,秦安县人民政府为路某某等三人分别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路某某等三人对上述补偿决定不服,于2018年7月11日向天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天水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10月9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维持秦安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路某某等三人对复议决定书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路某某等三人不服,提起上诉。
杨喜春参加此次庭审,希望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解决这几户人的诉求,也当庭发表了参加庭审的感受:秦安县郑川片区的拆迁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秦安县郑川片区的房屋征收工作是依法依规的,不管是一审还是今天的庭审都是公开公正,公平合法的。
时至今日,郑川村七百多户村民即将入住安置新房。秦安县人民政府非常重视路某某等几户人家的安置工作,本着最大程度让利于民的初心,政府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