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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司法局安远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劳务纠纷

发布日期:2019-09-24 06:50
信息来源: 甘谷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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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王伟宗)近日,张某急匆匆来甘谷县司法局安远司法所,诉说半年前自己在杨某分包的工地打零工,总共干了两个月,按照约定,工资共计5500元,工程完工时,杨某没有按照约定付款给张某,说是工程款没结,等到一个月后工程款结清了,就立即给杨某付清工资。因两人是同村人,当时张某没有索要工资欠条,一个月后,当张某索要工资时,杨某总以各种理由推脱,说是工程款项没结清,或是最近资金周转不开,后来杨某说张某完工时工资已结清了,没有欠款这一说,索要无果。张某诉请镇调委会帮他讨要工资并要求杨某支付相应的利息。

镇调委会指派镇调解员联合村上的调解员就此事同当事人双方,村委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初步的调查核实,了解到杨某有欠张某工资一事,因杨某承包的工程并没有取得理想的收益,因而对于张某的工资总是推三阻四,不愿结算。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对矛盾进行了调解,首先同杨某进行了交谈,从诚信经营,好名声就是财富,打工收入就是张某一家的生活来源,我国法律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相关规定等几个方面对杨某进行了劝说教育,杨某最终同意支付张某工资并道歉。调解员同张某进行了交谈,从杨某承认欠款的认知态度,一时犯了糊涂,同村人相处一定要和气,以后的合作等几个方面对张某进行了劝说,张某同意放弃利息的请求,纠纷就此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