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慧春)近日,秦安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县交调委)会同县司法局五营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的权益都得到了充分保护。
2019年8月2日13时许,陈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张秦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五营镇赵宋村路段处时,刮撞逆向行走的行人魏某,致魏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陈某支付了1万余元医药费后,魏某经医院抢救死亡,事后魏某的家属多次找陈某商谈赔偿问题,双方终因意见分歧太大没有结果。后双方当事人找到县交调委调解,经过调解员的多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陈某赔偿魏某亲属因魏某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产生的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近亲属办理丧葬事宜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400000元。
调解员在受理案件后,发现此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是陈某家里困难,虽然购买车辆保险,由于要先行赔付,陈某一时也拿不出来这么多钱,村委会也证明其家庭条件不好,赔偿能力较弱,若简单提出赔偿数额陈某无力负担,魏某家属的诉求也很难如期实现。经过调解员的慎重考量,期间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分别谈话了解情况,从法律、情感和理性的角度出发,本着以法律为准绳,兼顾情理的原则,以公正、公平、公开的理念,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双方当事人都被调解员的诚心和耐心所感动,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了解到魏某亲属因为本次交通事故打击很大,身体不适,不能到县交调委现场签署协议,为了方便群众,打通人民调解工作最后一公里,县交调委调解员会同五营司法所调解员于8月16日下午一起到魏某家中,在其家中签订了本次协议,等到一切手续办结已是晚上十点多,至此,一场因道路交通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得以妥善化解。调解员虽感辛苦,但得到当事人的肯定和认可,纠纷最终得以成功化解也倍感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