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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司法局鸳鸯司法所积极调解房屋损害赔偿纠纷

发布日期:2019-08-22 14:45
信息来源: 武山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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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武山县司法局鸳鸯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村房屋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案件发生于2019年5月17日,鸳鸯镇鸳鸯村村民王某某面露难色来到鸳鸯司法所,反映其家里的遭遇,他说自家的四间房屋均产生了不同程度的裂缝,起因是邻居孙某某家的自来水管破裂渗水,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导致自家的房屋全部受损。事后王某某向鸳鸯村委会反映了家里的情况,处理未果,与邻居孙某某多次协商仍未果,遂前来司法所反映情况,望司法所工作人员能够出面进行调解。

鸳鸯司法所干警接到调解任务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老邻居,且多年来关系一直融洽,对双方当事人先进行电话劝解并告知受损方王某某抓紧时间维修房屋,劝解无果后,于2019年6月12日,鸳鸯司法所干警前往鸳鸯村王某某家中了解情况并进行调解,经过入户了解情况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深入的交谈,对双方当事人的苦衷和诉求有了全面的了解,其实双方的矛盾之所以会激化并不是单纯的损害赔偿问题,还涉及邻里之间的情与义,因损害发生后孙某某一家不管不问,一句暖心的话也没有还否认了损害事实,对王某某一家而言比较寒心,故引发了此次的纠纷。据此,司法所干警提出调解意见:因双方当事人对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建议双方当事人冷静的坐下来谈一谈,先从心理上进行破冰,再对损害赔偿的金额进行二次协商。

在二次协商前夕,王某某一家因不满邻居孙某某对此次损害事件的态度及赔偿金额,向鸳鸯法庭提起诉讼,开庭前,孙某某紧急联系鸳鸯司法所所长,要求对此次纠纷进行二次调解,二次调解中孙某某一家态度诚恳并提高了损害赔偿的金额,双方至此达成一致意见:一、由孙某某支付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用于赔偿王某某家的房屋损害造成的损失;二、王某某在维修自家房屋的过程中因不可避免的因素对邻居孙某某家的墙体造成的损失由孙某某自行承担;三、协议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和谐相处,不得再因此产生任何矛盾纠纷。

在此次矛盾纠纷的调解过程中,我们发现邻里之间的纠纷其实都是小事,但是态度却是解决问题的重中之重,淳朴的民风才是化解纠纷的催化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