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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纪元律师事务所与清水县公安局共同举办“公律协作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题座谈会

发布日期:2019-08-05 17:39
信息来源: 甘肃纪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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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下午,清水县公安局六楼会议室座无虚席,甘肃纪元律师事务所与清水县公安局共同举办了以 “公律协作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题的专题座谈会。

清水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李宝玲主持会议,清水县公安局各大队队长、一线办案干警出席会议。甘肃纪元律师事务所杨永明律师同所内精通刑事业务的十三名律师及工作人员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清水县公安局聘请纪元所杨永明律师、刘冰律师为清水县公安局法律顾问,双方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并颁发聘书。

会上,双方围绕各自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从不同角度对公安干警和律师在工作过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一一予以了分析和答复,解除了公安干警和律师疑惑,增进了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友谊,取得了相互之间的信任和理解。

此次座谈会交流过程中,参加座谈的有些干警表示:工作二十余年来,第一次以这种形式、这种规模与律师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座谈,也非常佩服律师能以正面的方向引导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律师的介入,能客观、公正地站在第三方的角度看分析判断问题,对公安工作有很大的帮助。

杨永明律师发言指出,清水县公安局举行这次座谈会,表明清水县公安局党组班子对构建良性互动的“公律”关系的高度重视,对公安机关规范化执法工作的深入推进。公安队伍与律师行业皆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一员,双方应共同合作,积极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良性互动关系。表示今后纪元律师事务所要与清水县公安局建立长期的互动交流的关系,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在各自的岗位上为清水及全市的法治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并对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表了态,强调律师在工作中严格依法办案,代理辩护案件也要按照执业规范要求,带头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杨永明律师还就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容易出现程序漏洞的地方进行提示,希望侦查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能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在源头上避免冤假错案的出现。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也需要维护自身权益,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严格把关立案标准,达不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或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理范围的,应及时明确的告知当事人,不推诿,不拖延。

李宝玲同志指出,此次座谈会,既加深了良性和谐的公律关系,也为公安局干警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受益匪浅,感谢纪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专程来清水与我局干警共同探讨律师和干警执业中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座谈会加深了公安干警和律师之间的理解,为今后清水县公安规范化建设工作起到了助推作用。公安机关与律师都是出于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人权的共同目的,在法治理念的践行上是一致的,不但没有冲突,而且是相互补充、相互监督辩证统一。双方应互相合作,加强互信,要多站在对方的角度上思考问题。在研究状态下工作,在走动管理中见实效。抛弃原有的僵化观念,在办案人员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积极主动向律师进行法律咨询,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

县公安局和纪元所其他参会人员也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