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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中荣司法鉴定所完成一起损伤程度重新鉴定案例

发布日期:2019-07-09 09:20
信息来源: 甘肃中荣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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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3日,甘肃中荣司法鉴定所收到清水县公安局鉴定委托书,称:2019年03月07日22时许,被鉴定人蔡某某在清水县草川乡某村自家屋内睡觉,被他人将头部、左前臂殴打致伤。清水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鉴定意见:被鉴定人蔡某某系钝性外力作用致头皮疤痕属轻伤二级。清水县公安局通知被告人,被告不服。为解决此案特委托中荣所进行重新鉴定,于2019年7月3日在所里,对被鉴定人蔡某某进行检查和验证。2019年7月7日,中荣所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被鉴定人蔡某某系钝性外力作用致头皮瘢痕属轻伤二级。中荣所鉴定意见与清水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