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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司法局部署开展特殊人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摸月活动

发布日期:2019-06-12 07:32
信息来源: 天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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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贯彻省委书记林铎在省委督查室《督查报告》上的批示精神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焯在全省扫黑除恶第二次调度会上的讲话精神,落实省、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讲话精神,认真做好中央督导各项迎检工作,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坚决有效地防范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近日,天水市司法局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特殊人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摸月活动。

一要进一步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线索排摸活动。县区司法局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本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全面深入的线索摸排工作。要与当前全市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教育月活动结合起来,在一个月内与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和社区矫正服刑期满帮教期内人员逐一见面,并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家庭、所在村(居)委会、社区进行走访,全面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现实表现、有无涉黑涉恶及遵纪守法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遗漏一人,不放过一处。

二要加强对排摸线索的管理。对排摸出的线索要严格把关、认真核实,建立健全线索管理台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一致。要认真分析研究个别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参与黑恶势力犯罪的原因,总结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准薄弱点,对症制定监管措施,强化监管责任,严防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参与黑恶势力犯罪。要加强重点信息收集和共享,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的滋生空间。

三要对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告知工作。要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逐人告知扫黑除恶相关知识,逐人发放一份告知书,远离违法犯罪,坚决不参与任何涉黑涉恶群体,不与任何黑恶势力组织为伍,坚决防止被黑恶势力拉拢、引诱。同时,广泛动员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腐败和背后的“保护伞”问题,提高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