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中泰司法鉴定所完成了五年一度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延续登记换证工作。
甘肃中泰司法鉴定所是经省司法厅2009年5月18日甘司办发﹝2009﹞72号文件审核批准,并颁发了《司法鉴定许可证》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司法鉴定机构。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五年进行一次延续登记并换证的要求,中泰所《司法鉴定许可证》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在2014年5月17日第一次续登后有效期限将于2019年5月16日期满。为了按要求完成延续登记工作,中泰对机构和应续登司法鉴定人自2014年5月以来五年的工作从政治、业务培训、实验室建设、扩大业务范围、规范化管理、省级机构资质认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鉴定案件的质量和数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书面总结。同时于3月21日委托甘肃诚荣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2018年度财务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甘诚会审字[2019]108号)。期间,中泰所按照司法部“双严”精神和省司法厅《“双严”实施意见》,对因年事已高身体状况不宜与参与鉴定和出庭质证工作、这次计划不再延续登记的葛慧君、黄孝华、姚志忠、杨孝义、朱福生等5名司法鉴定人,依程序对其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予以注销。
经市司法局初审合格并报省司法厅审批,2019年5月22日省司法厅同意中泰所《司法鉴定许可证》和应在本次续登的2名《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延续登记,颁发了新证。
目前,中泰所开展的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毒物(乙醇)检测鉴定三项业务的《司法鉴定许可证》,19名《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全部在合法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