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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中泰司法鉴定所贯彻落实“双严”精神完成了5名鉴定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注销

发布日期:2019-05-08 16:14
信息来源: 甘肃中泰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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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中泰司法鉴定所经2009年5月18日甘肃省司法厅核准审批了7名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根据司法部和省厅“双严”《实施意见》精神,7人中的葛慧君、黄孝华、姚志忠三人因年事已高,身体状况不适宜继续参与司法鉴定工作,尤其是出庭质证,本人也曾提出辞职;朱福生、杨孝义二人退休后现受聘的工作单位距离本鉴定所较远,加之工作忙,不便于参与鉴定工作。根据以上情况,经征得本人同意后,今年3月中泰所研究决定注销以上五位鉴定人的执业资格。并按照要求向市司法局上报了《甘肃中泰司法鉴定所关于注销葛慧君等五名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请示》、《司法鉴定人注销登记申请表》、本所出具的这5名鉴定人“三清”(无违规违纪问题及鉴定案件被投诉问题;财务手续清楚,不涉及任何债权、债务问题;业务手续清楚)证明、拟注销执业资格鉴定人的五名司法鉴定人鉴定专用章印模及《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原件、本人的《请辞鉴定人申请书》等申报注销材料。经市司法局初审上报省司法厅研究后,于2019年4月28日印发《甘肃省司法厅同意天水市司法局申请注销司法鉴定人的批复》(甘司函〔2019〕44号),批准同意注销5名司法鉴定人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