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甘肃信元司法鉴定所接到一起鉴定案件,由于被鉴定人李某受伤后截瘫无法行动,被鉴定人家人电话联系信元所并请求上门鉴定。该所在详细了解情况后,认为该申请对象符合上门鉴定条件,鉴定所负责人立即带领两名鉴定人到被鉴定人李某家中为其做鉴定检验检查并给被鉴定人发放了慰问费。经过仔细检查,鉴定人员根据委托要求,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之规定,出具了鉴定意见书。被鉴定人李某及家人十分感谢司法鉴定工作的上门服务为像他们这样的特殊群众打开了方便之门。
甘肃信元司法鉴定所及时提供鉴定对象的特殊服务,减轻了困难群众负担,展现了人文关怀,树立了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