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马关乡石川村三组当事人窦某和窦某某是两邻居,两家共用一隔墙,后来窦某某将原来的旧院房屋全部推倒,准备重新修建。因两邻隔墙年限较长,部分墙倒塌,窦某为了自家的安全,在没有和窦某某商议的情况下,私自在两家隔墙地基上重新用砖砌了隔墙,当事人窦某某认为隔墙为两家所有,邻居窦某在没有征求自己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建墙,而且窦某在窦某某阻挡时又说隔墙是自家的,导致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村调委会多次调解未成,期间,窦某某曾放话,如果事情不解决,他要搞大动作。村调委会请求乡调委会介入调解,乡调委会了解情况后,及时会同村调委会工作人员深入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经过乡村两级调委会多次耐心细致的工作、谈心,终于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