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天水郡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积极创新交流平台,通过开展社区矫正人员“三见面”活动,使社区矫正人员得到了良好的心理矫正和法制矫正,有力地降低了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三见面”活动即司法所干部、矫正责任人、矫正志愿者与矫正对象进行见面座谈。主要以相互沟通为主,与集中教育“一人讲、众人听”的形式区分开来,让矫正责任人和志愿者从更直接的层面来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现实思想情况,走进他们的内心世界。通过这些活动,实现了“两个转变”:一是变被动为主动,使矫正对象充分认识到自己是矫正工作的主体之一。在矫正期间不仅接受了集中教育、参加了公益劳动,更重要的是主动敞开心扉,与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志愿者等矫正工作人员多交流,找到了导致犯罪心理的症结,改变自卑封闭心理。二是变形式为实在,改变责任人、志愿者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的状态。不仅了解了社区矫正人员的生活工作情况,更加掌握了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变化,及时消除不健康心理,增强了彼此的信任,使帮矫人员真正成为社区矫正对象的知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