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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坚持边排查、边调处的原则,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小组调解组织和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等三级四类调解组织网络的优势,通过 “口头”调解与“庭式”调解两种方式,进行了及时的调解,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近三年,我市各类调解组织共排查出各类医疗纠纷578件,调处成功了566件,调解率和调成率分别达到100%和98%。截止今年8月底共排查化解医疗纠纷131件,调处成功119件,调解率和调成率分别达到100%和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