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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司法局采取措施解决律师办理刑事案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发布日期:2014-04-24 11:14
信息来源: 天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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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司法局充分利用“四长联席会议”的平台,解决律师办理刑事案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四长联席会议”的平台,就律师会见、阅卷、提交辩护意见等问题产生会议纪要,解决办理律师刑事辩护案件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一、关于律师会见问题

(1)、对于律师会见贪污贿赂案件嫌疑人的问题,检察机关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2)、针对部分看守所要求两名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问题,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律师阅卷问题

要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及案管部门及人民法院做好此项工作,及时安排律师阅卷,保障律师的阅卷权。

三、关于对辩护人的告知

要求侦查机关将案件移送及时告知辩护人,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将辩护人的意见附卷。

四、关于对律师的安检

律师依法参与诉讼,通过查验有效证件,不进行安检可以直接进入办公区和审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