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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律师诚信执业教育活动动员大会

发布日期:2013-07-23 09:57
信息来源: 天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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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强化律师诚信执业意识,促进律师依法公正执业,发挥律师在我市法治建设、平安建设中的作用,根据省厅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诚信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市司法局于7月18日召开了全市律师行业诚信执业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各县区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市局公证律师管理科、市律协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司法局副局长王鸿飞主持。会上宣读了天水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律师行业诚信执业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麦积区司法局副局长毛向东、甘肃纪元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永明分别代表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事务所就全面开展律师行业诚信教育活动做了表态发言,他们一致认为:诚信,是做人的根本,更是律师行业的行业之规、立业之本和执业之基。市局针对当前全市律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关乎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认识和对法治精神的崇尚、关乎律师业的发展、关乎律师个人的生存”以及个别律师不讲诚信等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开展全市律师诚信执业教育活动是非常必要的,会后要按照省、市安排部署,认真开展好这次律师行业诚信教育活动。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要求各县区要根据《律师法》赋予的管理职权,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行政管理;律师事务所要加强对律师的自我管理;对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执业道德规范的行为要依法依纪给予处罚。同时,要重视信息的报送,对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确保《实施方案的》落实。副局长王鸿飞在会议结束时强调:一要充分认识开展律师诚信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是强化律师队伍建设、提升律师队伍素质、树立律师队伍良好形象的有效举措。二要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结合各自的实际认真落实市局下发的《实施方案》,积极主动地参与这次诚信教育活动。三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诚信教育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公证律师管理科要加强对这次教育活动的检查指导。

这次会议从我市律师业发展大局出发,立足于法治建设对律师工作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律师法律服务的新期待,着眼于解决当前我市律师队伍诚信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我市律师队伍诚信执业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律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从而形成“失信可耻、诚信光荣”的浓厚氛围,为我市律师依法规范执业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