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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张家川:民族区域自治拓展法治天水建设实践领域

发布日期:2013-05-10 16:52
信息来源: 天水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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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天水建设采风活动”主题之五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宪法确立的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依法开展民族区域自治,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是我市唯一的民族自治地方。多年来,该县围绕“深化依法治县,建设法治张家川”的总体目标,结合民族自治地方的特点和优势,认真贯彻落实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甘肃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等,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普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等领域积极回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依法有效开展民族区域自治的各项实践中丰富了法治天水建设的内容,拓展了法治天水建设的空间。随着法治天水建设实践的不断深化,以依法开展民族区域自治为主要特色的法治张家川建设工作必将更加有效和充满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