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天水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天水市司法局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一、概述
2009年,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由局长巩玉保任组长,副局长胡天社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明确了政务信息网络三级责任人,聘请了政务监督员,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规范。我局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多载体、多渠道、多形式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加强网站建设。在互联网上设立了“天水司法网”,作为天水市政府网的一个组成部分,设有专项栏目17个。二是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外围墙体上统一设置对外公开栏,将我局属于向社会公开的内容采取完全公开的形式。在法律服务大厅、公证处和各司法所的醒目位置均统一上墙制度、设置温馨提示牌,将各项工作流程、办事指南等进行公开,使前来咨询、办事的市民能够第一时间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三是建立政务公开电子显示屏。在法律服务大厅建立政务公开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司法行政工作的有关政策、职能工作、办事流程等内容。各值班工作人员的位置上都设置了电子显示屏显示其所负责的工作,方便群众有针对性地进行咨询和监督。四是通过“12348”法律咨询电话免费为市民提供及时便捷的信息咨询、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服务。五是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在法律服务大厅、街镇法援站、人民调解工作室等服务窗口均设置宣传资料架,有大量法律援助服务指南及宣传资料供群众取阅。六是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本单位每年都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免费的法律咨询活动,就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公证服务等情况公开接受群众咨询,方便本区市民就近就地反映诉求和意见,帮助群众妥善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2009年开展了基层“大接访”、“法制宣传周”、司法所宣传日、法律援助宣传日等活动,“零距离”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受到广大市民的欢迎。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天水市司法局2009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35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4%;属于本单位业务类信息231,占总体的比例为85.9%,主要为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公证服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职能工作的信息。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11条,主要是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法律援助的范围、标准等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坚持面向群众、贴近群众,通过政府网站、广播、电视等公众媒体定期或不定期发布政府信息,设立固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厅、公开栏、电子屏幕。同时,在天水电视台开设《法制时空》栏目,利用移动信息机发送普法信息,将《法制时空》制成VCD光碟在全区公共汽车上滚动播放等,把信息公开与便民服务结合起来,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此外,本单位每年都编印大量的法律援助便民手册等派发到市民手中。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单位2009年度无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情况
2009年度本单位法律服务大厅共接受市民咨询1740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489次,当面咨询接待1251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单位2009年度无发生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相关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今后,本单位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配套保障建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更新栏目内容,合理布局网站页面,保证页面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