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2022年度天水市司法局(汇总)决算 | ||||||||||||||||||||||||||||||
| 2023-10-23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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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天水市司法局(汇总)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3.负责组织起草或者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送审稿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规章报备工作。负责立法协调工作;4.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工作。组织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的实施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组织起草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和民族语言文本;5.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布、报备、评估、清理和汇编工作。负责县区政府、市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6.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不服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应诉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市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各县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7.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安排,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8.负责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9.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安排,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10.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组织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11.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市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市政府法律事务咨询工作。承办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使用和管理工作;12.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装备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13.负责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1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市司法局设置办公室、法治调研督察科、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政府法律事务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和法律职业资格工作科、组织人事科(政治部)、直属机关党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局机关编制72人,年末实有人数70人,其中地级干部1人、县级干部14人、科级干部49人。直属1个公证处为天水市公证处、1个国资律师事务所为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7个其他直管律师事务所、9个司法鉴定所。五县两区现有7个县级司法局,直属123个司法所、7个公证处、26个律师事务所。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见附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见附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7979410.14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016719.72元,增长28.7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7948391.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11791.10元,占99.8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0.00%;事业收入0.00元,占0.00%;经营收入0.00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0.00%;其他收入36600.00元,占0.2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7977160.14元,其中:基本支出15107162.69元,占84.04%;项目支出2869997.45元,占15.9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0.00%;经营支出0.00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0.00%。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7942810.14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3983462.72元,增长28.5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42810.14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14481.76元,增长28.8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外交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3.国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4.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528220.28元,支出决算为15256593.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5.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6.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48016.94元,支出决算为1542895.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 9.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1728.58元,支出决算为469340.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预算资金。 10.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1.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2.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3.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6.金融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9.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9311.24元,支出决算为673981.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预算资金。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3.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4.债务还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5.债务付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72812.69元。其中: 人员经费13577476.76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76222.65元,增长22.3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1495335.93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737.73元,下降1.63%,主要原因是业务专项经费节约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公证处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预算及支出经费。天水市司法局本级有。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1099.93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973.73元,下降1.91%,主要原因是业务专项经费节约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5360.0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58.0元,增长31.3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加大了业务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4049.0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020.0元,增长2167.8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加大了业务支出。(天水市公证处无会议费)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用于执法执勤用。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本年收入0.00元,本年支出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元。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水市公证处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85486.13元,支出决算为85486.13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63.51元,增长5.25%,主要原因是业务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79984.13元,支出决算为79984.13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51元,增长0.0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下乡基层调研多。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元,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79984.13元,支出决算为79984.13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51元,增长0.0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下乡基层调研多。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5502.00元,支出决算为5502.0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43.0元,增长337.01%,主要原因是业务接待活动增加。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62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天水市公证处2022年度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3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XX%。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法律援助费用”“司法专项业务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由于2022年财政经费紧张,未拨付这两笔项目预算,但业务正常开展完成。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分项目进行综述)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法律援助费用”“司法专项业务经费”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法律援助费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0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由于2022年财政经费紧张,未拨付这两笔项目预算,但业务正常开展完成。(见附表)“司法专项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5万元,执行数为0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由于2022年财政经费紧张,未拨付这两笔项目预算,但业务正常开展完成。(见附表)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主管部门需随决算公开部门评价(含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报告或案例,可以附件形式附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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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2年天水市司法局决算公开汇总表.xlsx】 附件【司法专项业务费用.xlsx】 附件【法律援助费用.xlsx】 附件【天水市司法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表(附件4-1)、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附件4-2)、市级部门(单位)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附件4-4).xlsx】 附件【天水市司法局(汇总)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件4-3).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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