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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天水市司法局(包括市公证处)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3-01-13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3914768D/2023-02729  发布机构  天水市司法局  公开日期  2023-01-13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2023-01-13  生效日期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共天水市市委天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3.负责组织起草或者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送审稿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规章报备工作。负责立法协调工作;4.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工作。组织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的实施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组织起草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和民族语言文本;5.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布、报备、评估、清理和汇编工作。负责县区政府、市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6.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不服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应诉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市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各县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7.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安排,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8.负责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9.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安排,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10.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组织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11.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市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市政府法律事务咨询工作。承办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使用和管理工作;12.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装备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13.负责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1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市司法局设置办公室、法治调研督察科、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政府法律事务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和法律职业资格工作科、组织人事科(政治部)、直属机关党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局机关编制72人,年末实有人数70人,其中地级干部1人、县级干部17人、科级干部45人。直属1个公证处为天水市公证处,7个其他直属律师事务所、9个司法鉴定所。五县两区现有7个科级司法局,直属123个司法所、7个公证处、26个律师事务所。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3年收入预算1422.84万元,比2022年1119.5万元增加303.34万元,增加27.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22.84万元,比2022年1119.5万元增加303.34万元,增加27.1%。原因是市级人员经费特别是工作增加预算。结转结余资金 0万元,比2022年0 万元增加 0万元。

(二)全年支出

2023年支出预算1422.84万元,比2022年1119.5万元增加303.34万元,增加27.1%。

1、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1422.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52.33万元,公用经费170.52万元。比2022年预算1046.5万元增加376.34万元,增加35.96%,主要原因是市级人员经费特别是工作增加预算。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2年预算73万元减少73万元,减少100%。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公共安全支出1153.5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6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56.8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67.85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3年本部门计划征收 0 万元。

(无非税收入预算:2023年天水市司法局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0 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23年天水市司法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 9.1 万元,比2022年减少 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2022年预算0 万元,无增长/下降。

2.公务接待费 1.1 万元,与2022年预算1.1万元持平,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预计接待25批次,18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8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减 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下基层检查工作和调研等任务重,车辆满负荷运转;二是现有车辆年限较长,保养维修费用高。公务用车辆保有量4辆。与2022年一样。

(二)培训费

培训费8.48万元,比2022年预算4.66万元增加3.82 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大培训支出力度。

(三)会议费

会议费0.9万元,比2022年预算1.2万元减少0.3 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压缩会议开支。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170.52万元,比2022年预算133.5万元增加37.0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市级人员经费特别是工作增加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85万元,主要包括:执法执勤车一辆25万元,笔记本电脑10台6.5万元,其他办公设备及办公软件等123.16 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等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810.76万元,其中,其他用房80平米,价值3.5万元,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4辆,为执法执勤用车,价值68.46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天水市司法局无国有资产经营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3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

附件:天水市司法局(含天水市公证处)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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