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公证处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
| 2023-01-13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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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共天水市委天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公证处的职责是办理各类公证事务和相关的法律事务,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引导公民、法人正确设立、变更或终止法律行为,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主义法制,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制止不法行为,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和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水市公证处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天水市司法局下属单位,由于机构改革,我处由行政单位改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天水市公证处编制数为11人,在职人员25人,其中在编人员7人,招聘制人员18人。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3年收入预算38.69万元,比2022年51.3万元,减少12.61万元,减少24.5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69万元,比2022年51.3万元,减少12.61万元,减少24.58%。原因是我处减少在职人员1名。结转结余资金 0万元,比2022年0 万元增加 0万元。 (二)全年支出 2023年支出预算38.69万元,比2022年51.3万元减少12.61万元,减少24.58%。 1、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38.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31万元,公用经费1.38万元。比2022年预算51.3万元减少12.61万元,减少24.58%。原因是我处减少在职人员1名。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2年预算0万元减少0万元,减少0%。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涉密项目不公开) 2023年项目支出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公共安全支出28.6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89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2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89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3年本部门计划征收 0 万元。 (无非税收入预算:2023年天水市公证处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0 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23年天水市公证处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由于机构改革,我处由行政单位改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不再拨付公用经费。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2021年预算0 万元,无增长/下降。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公务用车辆保有量1辆。 (二)培训费 培训费0.3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 (三)会议费 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由于机构改革,我处由行政单位改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不再拨付公用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5.76万元,主要包括:笔记本电脑2台1.4万元,其他办公设备等4万多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57.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1辆,价值22.09万元,电脑及其他办公设备原值为35.26万元。 天水市司法局无国有资产经营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3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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