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司法局关于颁发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 ||||||||||||||||||||||||||||||
| 2021-08-23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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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审核认定工作已经完成,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天水市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证范围 通过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我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通过司法部核准的人员。 二、发证时间 (一)时间。现场发证时间段为8月30日至9月1日。上午为8:30-12:00,下午为14:30-18:00。 (二)地点:天水市司法局律师和法律职业资格工作科(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天河广场D座三区13楼1312室,乘公交车1路、2路、4路、9路、18路、21路、26路可到)。 三、注意事项 1、申领人应严格遵守天水市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要求,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绿码)、进行登记、测量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2、申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到现场并经核对身份信息签字确认后领取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不采取邮寄或其他方式颁发。 3、因就业、招考等原因需要证书但本人暂无法现场领取证书的,可致电我局联系复印、发送扫描电子版。 4、因疫情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人员,证书由我局统一保管,经联系确认后,可预约在其他时间由本人领取(领取地点同上)。 咨询电话:0938-8215633 监督电话:0938-8213810 天水市司法局 2020年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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