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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天水市司法局关于对天水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答复
2023-09-22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sfj/2023-00012  发布机构  天水市司法局  公开日期  2023-09-22
 文  号   主题分类  司法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市政协:

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农村法治建设的建议”第70号提案收悉。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感谢你们对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关注。自“八五”实施以来,我局按照中央、省市安排部署,以《中共天水市委 天水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天水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市委发〔2021〕21号)为行动纲要,将基层普法依法治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任务,组织开展法律进乡村、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广泛开展基层法治文化等活动,推动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贯彻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一定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加大基层法治人才培养力度。

2022年以来,天水市将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全市法治社会建设和乡村振兴总体规划,按照“夯实基础、优化培育、示范带动”培育目标,加大农村“法律明白人”工作力度,印发《全市2022年“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方案》、《2023年“法律明白人”工作的通知》明确“法律明白人”工作职责、培养方式和管理措施,将“法律明白人”培养纳入“八五”普法考核指标体系和乡村治理工作表彰范围,与法治建设工作同部署、同督导、同考核。在培养对象上,重点从村“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党员、致富带头人、“五老”人员、村民代表中遴选,优先选择有一定道德水准、热心公益事业、积极服务群众、在群众中有威望的人员,确保人员选得准、群众用得上、有事找得到、遇事能化解。截至目前,全市遴选培养“法律明白人”9000余名,实现了每个村3名以上“法律明白人”的培养目标。

围绕基层治理需求和居民群众需要,以提升农村“法律明白人”工作能力为目标,因人施教、精准施策。结合群众生产生活实际,按照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网络学习相结合、观摩教学与书本教学相结合原则,灵活采取集中系统辅导、远程网络培训、现场观摩教学、法治文化熏陶等方式开展培训。组织参加甘肃省“法律明白人网校”学习和考试,熟悉掌握相关理论政策和法律知识,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秦州区举办线上“学法大讲堂”,邀请“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从农村常见的法律纠纷化解、乡村依法治理等方面,选取群众最需要、用得着的村规民约制定、民事纠纷调解、刑事事件处理等问题进行讲解,覆盖全区“法律明白人”和部分居民群众,形成了秦州区“法律明白人”学法大课堂。结合学法用法示范户、文明守法示范户、高素质农民培育等工作,采取以案释法、旁听庭审等实践形式,对“法律明白人”开展现场教学,增强学习培训效果。今年6月以来,全市共开展“法律明白人”线下培训80期,5202名“法律明白人”参加培训。

“法律明白人”扎根基层,充分发挥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深入田间地头、村居院落、集市庙会,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参与法治实践等工作。“法律明白人”同时兼任法律政策的宣传员、邻里纠纷的调解员、法治活动的组织员、社情民意的传送员、法治创建的监督员,加强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工作,实现了政府治理和村居自治的良性互动。

提升“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乡村建设质效,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是天水市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八五”普法期间,天水市将以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为抓手,不断培育、壮大、建强参与基层依法治理的主力军,着力培育一批能够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三治融合”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法律明白人”,为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夯实法治基础。

二、夯实农村法治阵地建设。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的意见》、《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一县一品牌”创建实施方案》,在全市部署开展“一县一品牌”创建活动,以品牌创建引领司法行政工作质效全面提升。法治乡村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基础性工程,按照全市“一县一品牌”创建活动部署,围绕“夯实基础、优化培育、示范带动”目标,通过持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 “三大工程”,着力在培育特色亮点、创建普法品牌上下功夫,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农村治理新格局。

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乡村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按照“保证质量、发挥实效、示范引领、动态管理”要求,持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示范带动法治乡村建设走深走实。结合地域特色优势,积极探索在创新乡村治理、特色产业培育中开展法治创建的新载体、新渠道,着力打造“一村一亮点”的法治示范村。武山县龙台镇马年村积极打造“法治+旅游”示范创建模式,依托油菜花海、文化创意馆、法治文化阵地,融“观赏花海风光、品尝农家美食、弘扬法治文化”为一体,法治乡村建设在“产业兴、乡村美、法治浓”的路上迈出新步伐。结合全省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将法治创建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基层依法治理、美丽乡村建设,在乡村建设示范行动省级示范村中培育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16个,用法治助力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目前,全市已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6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66个。

着力打造主题特色突出的法治文化阵地,促进乡村法治建设共建共享、惠民便民。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法治乡村建设重要内容,推动各示范村创建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阵地187个。武山县打造的“法治文化+旅游”“红色文化+普法”宣传模式,沿途设有“法治花海”“法治凉亭”等,将法治元素和乡土风情有机融合,普法特色主题鲜明,“边赏边游边学法”法治氛围徐徐展开。提档升级乡村现有的法治文化阵地,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家法治书屋等建设,普法阵地集群效应日益显现。

三、加大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功能定位,整合力量资源,加大力度分批推进“中心、站、室”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实现了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持续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建立统一用户认证、统一服务流程、统一受理指派、业务协同办理、服务全程监督、质效科学评价、智能大数据分析研判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制定出台天水市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和发展指标(2021—2022),继续推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普惠化、标准化建设,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23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631个,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市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2612个。2021年以来,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4967余件,咨询和代书4681件,担任政企法律顾问690余家,法律咨询9801人次。办理公证18535件,完成司法鉴定6663件。天水市8家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在线咨询解答、受理转办、跟踪回访等各类法律咨询约1.5万余人次,受理指派录入法律援助案件3305件。推动落实城乡社区网格规范化管理,县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成率达100%。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机制。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21年以来,各级调解组织调解各类民间纠纷27039件,调解成功率98.5%。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东关派出所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武山县司法局山丹司法所、张家川县刘堡司法所被甘肃省司法厅名命为全省“枫桥式司法所”。天水市秦州区东关街道办事处荣获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

四、进一步提高乡村依法治理水平

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市、县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交通运输、农业等五大领域执法机构相关职能,科学设置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有序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推进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持续推进能力提升、“三项制度”全覆盖、行政柔性执法提质扩面、行政执法改革、精准监管、行政执法形象规范提升等“六大工程”。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办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326个、行政执法监督证249个、行政执法证9811个。通过“信用中国(甘肃)”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116万余条。对全市24762余名行政执法人员、5500余名市直执法人员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举办线上线下及现场观摩等各种形式培训班,培训对象涵盖到市、县区直所有执法单位和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长,全面提高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五、进一步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

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宽社会公众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方式,2020年7月,市司法局将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司法局、秦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9个单位设立为首届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期限为3年。三年来,9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单位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基层单位、基层群众以及专家学者,为政府立法工作建言献策,先后参与了《天水市养犬管理条例》《天水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7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征求意见工作,充分发挥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反映民意、集聚民智的作用,有力推动了政府立法质量的提升。今年5月,市司法局启动第二届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工作,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通过有关单位自主申报、县区司法局推荐,综合考量相关单位与政府立法工作的关联性、群众意见的代表性、工作可行性等方面因素,确定武山县城关镇渭北社区居民委员会、麦积区甘泉镇人民政府、清水县永清镇人民政府等11个单位为第二届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同时,市司法局起草《天水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对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选取条件、产生程序、工作职责、服务保障等方面内容进行明确规定,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提升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实效。

基层是社会的基石,也是法治建设的主阵地。全面依法治市的基础在基层。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是确保中央和省市各项法治部署要求落地落实的关键。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我们在实现了实现依法治县(区)办日常办事机构全覆盖的基础上,对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进行探索研究,制定出台了《加强全市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意见(试行)》。《意见》是我们在全省的先行先试,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水平,健全完善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体系,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运行,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打通“最后一公里”,实现法治建设“全贯通”。

在提案办理中,我们虽然采取了一些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政协委员的希望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以这次建议办理为契机,将进一步加强基层普法依法治理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在“八五”普法工作中着力推进基层普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组织开展好“法律进农村”宣传活动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持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 “三大工程”,着力在培育特色亮点、创建普法品牌上下功夫,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农村普法依法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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