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顺利迎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五星所等级评定,省市场监管局对基层市场监管所,尤其是城区、农村和综合监管所的承接能力进行了系统深入调研,全面了解我省市场监管所任务承接能力。
指导我省86个县、区市场监管局科学划定基层市场监管所职责,厘清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内设股室、市场监管所和执法队职责边界,并配套出台了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所通用性业务规范。
《规范》涉及需基层市场监管所办理的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执法办案、消费维权四大类,包含了个体工商户和农村专业合作社登记、“三品一械”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价格监督检查、计量器具监管、消费投诉处理等24项业务,细化和明确了基层市场监管所每一项业务的工作依据、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确保我省基层市场监管工作任务突出、程序正当、依据准确、操作规范,为提升我省市场监管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