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tssscjgj/2025-00087
-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 发文机关: 天水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5-09-01
- 标题: 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010号提案答复的函
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010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进天水市委员会:
你们好,贵单位在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10号提案《关于在食品经营销售场所全面禁止使用有色光源等设备误导消费者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和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现就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排查风险隐患。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要求,指导全市各类市场开办方及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提高思想认识,率先行动,对其经营场所内的照明等设施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与整改提升,选择显色指数、色温更接近自然光的灯具。安排部署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拉网式排查,聚焦肉制品生产企业、肉类批发市场(含附设冷库)、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肉食店、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场所,开展“生鲜灯”使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面禁止使用“生鲜灯”,督促经营者及时更换整改,还原肉类、蔬菜、水果等生鲜食用农产品“真本色”。
(二)开展联合执法,压实责任链条。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避免出现监管漏洞,加强与商务、公安、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建立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在执法过程中,对销售环节的经营者进行严格检查的同时,对市场开办者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要求市场开办者切实履行好对入场经营者的管理责任,包括建立健全并执行入场查验、日常检查、问题报告等制度,共同抵制“生鲜灯”的使用。通过层层压实市场开办方的管理责任和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构建起了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确保各项监管要求能够落到实处。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通过“线上+线下”多种途径,在全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连锁生鲜企业等加大宣传《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广泛宣传普法,引导销售者充分认知“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好《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及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质量把关、质量承诺、不合格产品退市等制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全面推进“陇上食安”一体化电子追溯平台使用,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确保食品制售环节使用原料来源可溯、去向可追、问题可查,切实提高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与安全防控意识,做到知法守法、诚信经营。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和社区宣传活动,向消费者普及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和维权常识,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鼓励消费者在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疑似使用“生鲜灯”等误导性销售行为时,及时通过“12315”等投诉举报渠道反映,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682人次,检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2161户次,拆除“生鲜灯”6盏,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日常监管,筑牢长效防线。为巩固现有整治成效,防止违规现象反弹回潮,将持续加大日常监督检查的密度与强度,通过不定期的检查、突击抽查以及覆盖不同时段(如早市、晚市)专项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始终保持对各类农贸市场、超市、生鲜门店等经营场所的监管高压态势。重点强化对生鲜食用农产品,尤其是肉类、熟食、果蔬等易受灯光影响商品区域的检查力度,杜绝任何形式的误导性光源。
(二)强化协同联动,提升执法震慑。持续深化与公安、农业农村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紧密协作,着力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生鲜灯”等突出问题和可能存在违法添加、虚假宣传等关联风险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共同研判风险,协同部署行动,形成监管合力。对检查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使用“生鲜灯”及其他食品安全问题线索,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处置。坚持发现一起、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一起,该整改的坚决整改到位,该处罚的从严从重处罚,该曝光的及时公开曝光,有效震慑不法行为,坚决维护市场秩序和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三)引导诚信自律,凝聚共治合力。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通过组织法律法规培训、发布典型案例警示、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引导经营者深刻认识到规范使用照明设备、杜绝虚假宣传是基本的法律要求和商业道德底线,牢固树立守法诚信的经营理念,自觉规范自身行为。进一步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快速响应、高效核查、及时反馈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广泛宣传维权途径和曝光典型案例,提升消费者的辨识能力、维权意识和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积极性,努力构建经营者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放心、透明诚信、健康有序的食品消费环境。
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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