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tssscjgj/2024-00142
-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 发文机关: 天水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4-08-14
- 标题: 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029号提案答复的函
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029号提案答复的函
马杰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严厉打击杜绝注水肉流入天水市场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现就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会同市食药安委办、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局在全市部署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印发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天食药安委办发〔2024〕6号),制定了《天水市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将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列为市场监管领域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九+X行动”之一,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开展专项整治。
在畜禽养殖环节,重点检查养殖场(户)是否存在使用“瘦肉精”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违法行为;是否按规定自行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委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处理;是否存在销售、随意弃置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等。
在屠宰和无害化处理环节,重点检查屠宰厂(场)是否严格实施入场查验和肉品品质检验,代宰企业是否“只收费不检验”,是否出厂销售未经检验检疫动物产品;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是否收购、经营病死畜禽;是否存在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检查辖区内是否存在私屠滥宰行为。检查无害化处理场是否按规定对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是否存在病死畜禽被“调包”等违法行为。
在肉类产品生产加工环节,对肉类产品生产者及其外租厂房、车间、仓库、冷库等场所进行深入排查,重点检查是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是否存在环境卫生脏乱差、设施设备缺乏维护、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不到位和交叉污染等问题;是否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以及含有“瘦肉精”和腐败变质的原料肉;是否存在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情况,特别是以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假冒牛羊肉类产品、以其他畜禽血产品生产假冒鸭血制品,使用未切除“三腺”、病变淋巴结及病变组织的“糟头肉”、毛皮动物胴体肉等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或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特别是酱卤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防腐剂超量使用问题。
在肉类产品经营环节,重点检查肉类产品食品销售者、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是否采购、使用、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鲜肉类,是否采购、使用、销售注水注胶肉、病死畜禽以及假冒伪劣等不合格肉类产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生畜禽肉类自行加工制作的,重点检查加工制作过程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故意掺假掺杂等行为。突出检查散装熟食经营户、火锅店、烧烤店、夜宵店,排查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存在鸡鸭猪等畜禽产品假冒牛羊肉制品。
截至7月30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615人次,共检查肉类产品经营单位592家次,其中肉制品生产企业2家,农集贸市场14个,定点屠宰点1家,生鲜肉批发企业7家,生鲜肉经销店120家次,卤肉经营店90家次,其他经营单位358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8份,立案查处肉制品违法案件8起,罚没款91108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不断健全联合工作长效机制和信息通报共享制度,结合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化开展联合督查执法,对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是构建长效机制,推动责任落实。督促肉类产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质量把关、质量承诺、不合格肉品退市等制度,建立肉类产品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推进“电子追溯平台”使用,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整合执法资源,形成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和肉类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把专项整治和强化全过程监管结合起来,建立从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肉及肉制品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确保肉类产品制售环节使用原料来源可溯、去向可追、问题可查。
二是深挖案源线索,严惩违法行为。进一步深挖肉类产品违法犯罪源头线索,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对监督检查中发现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加工食品,使用回收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加工肉类产品,使用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的依法实施最严厉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通过“线上+线下”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普法,引导经营者充分认知“生注水肉”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同时,向消费者广泛宣传相关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鼓励消费者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投诉举报,维护合法权益。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切实做到知法守法、诚信经营,保证肉类产品质量安全,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治良
2024年8月9日治的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