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天水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天政办发〔2019〕56号)及《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和要求,编制了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水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拓宽公开渠道,积极做好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把信息公开作为强化监管工作的重要手段,不断加大重点监管工作、监督抽检结果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很好地保障了我市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了政府公信力,促进了市场监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我局进一步完善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我局新闻宣传与应急管理科及办公室作为具体办事机构,制定印发了《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负责政务公开的全面工作。同时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市场监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我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和困难。对《天水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涉及我局公开的内容,进行了专题研究,细化了工作分工。修订完善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政务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报送重点、报送渠道及考核方式。
(二)加强网站平台建设,扎实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不断对网站进行自查整改和修改完善,对一些不适用的栏目进行调整和优化,对一些不可用链接进行修改和处理,确定专人及时更新网站相关栏目信息,及时回复网民留言,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和服务公众的水平,不断推进智慧市场监管工作。
(三)拓宽公开渠道,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2019年,我局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206条,其中通过天水在线、《中国医药报》、《中国食品药品安全网》、《天水日报》、《天水晚报》等各类报纸和本地主流新闻媒体及我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075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52条,今日头条号发布信息643条,新浪官方微博发布信息536条。截至目前,微信公众号粉丝2235人,今日头条号粉丝1243人,阅读量12万次,微博粉丝359人,月阅读量10万次。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及政策解读数量。我局将规章制度解读与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建立健全了主要负责同志依托政务服务、天水在线等媒体发布重要信息制度,通过专家解读机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做好解读,让公众更好的知晓、理解,并且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等方式及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手段,提高了规章制度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
(五)回应舆情关切情况。我局建立健全了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了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推行使用专业监测软件“灯塔舆情监测系统”,对涉及市场监管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按照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通过《市委书记市长留言板》、新浪微博、百度搜吧、天涯论坛等媒体和平台监测留言和舆情信息163条,办结率93.2%,成功应对处置了“快递小哥”办证难、天水师院食堂食品卫生及A里蛋糕店用食品筐盛雨水等4起舆情事件。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向有关单位通报情况。
(六)健全完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系统。不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整合12315、12331、12330、12358、12365五条热线,发布全市统一投诉举报热线为12315。制定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投诉举报接转迅速、处置有力。举办了2019年“3.15”“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广场宣传活动和以“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为主题的天水市3.15晚会活动。晚会对我市2018年涉及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销售“套路”、预付式消费投诉、房地产合同纠纷、药店非法进药等消费维权十大案例中典型案例进行了曝光,为荣获第十届企业公信度民意调查“2018年度最具公信力企业”荣誉称号的28家企业授牌。受理市委书记、市长留言板和12315热线等投诉举报4805起、办结率9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7万元。
(七)《天水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本部门所涉
及内容的部署、贯彻和落实情况。
1.及时公开食品抽检等相关信息。及时公布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及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公开了2019年天水市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发布了桶装纯净水抽检情况通告及节日食品抽检情况通告,发布了关于规范网络餐饮行为的通告及全市餐饮环节百家企业示范引领行动方案,发布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通告1条,并对甘肃省局食品抽检信息进行了转载。
2.公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等相关信息。通过“通知公告“及“重点领域信息”两个栏目及时公开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公示22条,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公示2条,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销公示4条,变更公示1条,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注销公示5条,药品GSP认证证书核发及收回公示5条。
3.及时发布相关质量、监管工作的通告。通过“通知公告”栏目及及时发布了征集2020年产品质量市级抽查目录的通告,申报政府质量奖的公告,关于开展成品油市场整治的通告,关于规范网络餐饮行为的通告,关于开展医疗广告乱象整治的通告等通知公告等共1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7 | 317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4 | 60 |
行政强制 | 0 | 1 | 16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3类 | 209438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局2019年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局虽在政务服务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已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不能完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需要;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部分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够熟悉,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处理程序还不够规范。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充实公开内容,规范优化处理流程,建设长效工作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内部约束和执行机制,以制度为载体,畅通监督渠道,促进政务公开取得实效。如完善政策公开,及时公开已出台的重要政策、重大决策;拓宽政务公开形式,使之走多元化道路;明确考核办法,强化职责分工,并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工作评估;通过建立制度、完善制度、落实制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刚性与规范性。
二是进一步完善内容,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正确理解政务公开内涵和范畴,将对内公开和对外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公开办事的依据和程序以方便群众办事;公开办事的结果以显示公平、公正;公开重大事项的决策以便于群众参与讨论、献计献策;公开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使群众参与监督,使政务公开的范围更加广泛和全面。
三是进一步完善形式,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本着便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便于服务群众的原则创新公开方式,充分运用和融合现有资源,大力发挥网络系统信息量大、更新快捷、查询便捷、互动性强、传播广泛的优势,定期登载各类政策法规、办事程序、信息动态等,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分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发挥信息系统在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中的核心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