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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tssscjgj/2024-00155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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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1-08
- 标题: 2023年度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东部分中心部门决算
2023年度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东部分中心部门决算
2023年度
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东部分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东部分中心主要职能为承担本辖区内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监督抽查检验、企业和消费者自愿委托的委托检验工作。
二、机构设置
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东部分中心为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设置、隶属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事业编制19人,申请周转事业编制1人,实有在职人员20人,退休人员20人,遗属人员1人,其他技术人员10人。中心下设:办公室、监督室、抽样室、轻工检验室、化工检验室、建材检验室、纤维检验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决定,2019年10月原天水市纤维检验所撤销、并入中心,经批准2021年12月份加挂天水市纤维检验所牌子。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1)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1)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详见附件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48.30万元。与上年度514.84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46万元,增长6.50%,主要原因是专项转移支付棉花等纤维公检经费(中央补助安排)收支较上年增加54.65万元,2023年病逝退休人员1人抚恤金及补助收支23.84万元,以及人员经费收出的政策性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544.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4.25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54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99万元,占73.32%;项目支出146.30万元,占26.6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44.25万元。与上年度508.84万元相比,各增加35.41万元,增长6.96%。主要原因是专项转移支付棉花等纤维公检经费(中央补助安排)收支较上年增加54.65万元,2023年病逝退休人员1人抚恤金及补助收支23.84万元,以及人员经费收支的政策性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4.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508.84万元增加35.41万元,增长6.96%。主要原因是专项转移支付棉花等纤维公检经费(中央补助安排)支出较上年增加54.65万元,2023年病逝退休人员1人的抚恤金及补助支出23.84万元,以及人员经费支出的政策性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4.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6.43万元,占80.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26万元,占13.46%;卫生健康支出14.05万元,占2.58%;住房保障支出20.51万元,占3.7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22.51万元,支出决算为54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8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1.59万元,支出决算为43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2022年棉花等纤维公证检验经费98.30 万元(中央补助安排)、2023年棉花等纤维公证检验经费3.00万元(中央补助安排)未纳入年初预算,以及预算支出的正常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41万元,支出决算为7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病逝退休人员1人的抚恤金及补助23.84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以及人员经费中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的政策性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95万元,支出决算为1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的政策性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55万元,支出决算为2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住房公积支出的政策性调整及补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7.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2.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308.74万元增加53.74万元,增长17.41%,主要原因是2023年病逝退休人员1人抚恤金及补助支出23.84万元,2023年临聘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纳入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35.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2.79万元增加12.67万元,增长55.64%,主要原因是2023年临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结余6.21万元年底预算调整为“专用材料费”用于支付试剂费用支出,另外是年初预决算编制规则的变化。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6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把资金用在“刀刃上”,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6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把资金用在“刀刃上”,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无)。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无)。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既非行政单位,也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本条不适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23.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7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3.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3.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2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2.81%【注:结转2022年棉花等纤维公证检验经费98.30 万元(中央补助安排)项目支出未纳入】。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3年度单位决算中反映煤炭抽检工作经费、天水市产品质量发展经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费)、2023年纤维公证检验经费(棉花公检经费)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煤炭抽检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50万元,执行数为13.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度我单位及时、准确完成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的2023年度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专项任务,为市委、市政府进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质量强市”战略提供及时、可靠的技术服务和数据支撑,进一步提高进入我市的煤炭产品质量,不断加强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监管,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2)。
2.“天水市产品质量发展经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50万元,执行数为3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我单位在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领导和部署安排下,按照下达的2023年度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专项任务,及时、准确地完成产品抽样、检验检测、分析研判、刨析原因,及时提交检验报告,并形成全市年度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为我市产品质量监管提供及时、可靠的技术支持。为市委、市政府“质量强市”战略提供及时、可靠的技术服务和数据支撑,进一步提高我市产品质量,加强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监管,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2)。
3.“2023年纤维公证检验经费(棉花公检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完成了监管棉公正检验766吨的任务;2、提高了纤维制品检验技术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2)。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 《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部门和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天财绩9号)文件精神,2024年5月至6月份组织开展了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详见附件3)。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省质检东部分中心2023年决算公开表
附件2:省质检东部分中心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3:省质检东部分中心2023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附件2-1: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东部分中心2023年度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附件2-2: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东部分中心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pdf】
附件【附件3:省质检东部分中心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pdf】
附件【2023年度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东部分中心决算公开说明(总).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