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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tssscjgj/2023-00016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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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10-24
- 标题: 2022年度天水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决算说明
2022年度天水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决算说明
2022年度天水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决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药品检测检测中心承担市级和秦州区药品、药包材、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检测及评价性抽验和其他县区委托检验任务,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的检测报告和预警防控;承担部分药品标准的拟定、修订和药品新品种、医院制剂等有关质量技术复核和检验,开展检验方法、质量标准等有关的科研工作;负责全市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人员技术培训;以及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数据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前身为天水市药品检验所,始建于1976年5月17日,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事业单位,是天水市药品质量检验的法定技术机构,县级建制。
根据《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天水市食品药品稽查局等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天机编发[2013]16号)文件于 2013年9月26日撤销天水市药品检验所,成立天水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为正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6人, 2018年机构改革后,隶属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设综合科、质量控制科、检验科和药械不良反应监测科。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326.56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332.69万减少6.13万元,减少1.02%;支出总计326.40万元,支出较上年决算数352.77万减少26.37万元,减少1.0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人员变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26.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6.4万元,占99.95%;其他收入0.17万元,占0.0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42万元,占85.61%;项目支出46.98万元,占14.3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26.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4.11万元,减少0.0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330.51万元减少4.11,减少0.0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3.61万元,支出决算为27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社保基数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02万元,支出决算为2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社保基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31万元,支出决算为1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57万元,支出决算为1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5.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9.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5万元,增长0.0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23.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8万元,下降0.0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手续费、差旅费、取暖费、劳务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0.75万元减少0.66万元,减少88%,主要原因培训次数和人员减少及厉行节约。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车辆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提倡统筹管理,尽量拼车坐满,近程绿色出行。
其中:
1.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提倡统筹管理,尽量拼车坐满,近程绿色出行。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中心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9.28%。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评价结果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检测工作经费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检测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0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6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质保量的完成了2022年的检验任务,全年市级抽样共计133批,中成药22批,中药饮片111批。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在经费使用中存在市财政不能及时支付的问题,导致标准物质、试剂耗材等采购不能及时到位;二是专业技术人员不足,设备陈旧老化,检验设备陈旧老化,急需改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合理计划下年度市级药品抽验检验品种、批次;二是做好相关经费调剂使用;三是加强绩效目标编制的合理性、准确性。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检测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2022年检测工作经费绩效评价表(1).xlsx
附件【2022年天水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附件4-4).xlsx】
附件【天水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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