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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tssscjgj/2023-00012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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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3-10-24
  • 标题: 天水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天水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3-10-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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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依法在秦州区和麦积区范围内统一行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盐务和商务等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有关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制定全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

(三)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督查全市市场监管重大执法行动;组织指导查办大案要案和跨区域案件工作;制定重大案件、特殊案件的异地管辖;指导协调各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查处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以及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盐质量违法行为。

(五)负责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流通环节违法行为。

(六)负责查处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纤维和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违法行为。

(七)负责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虚假宣传、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

(八)负责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广告的违法行为。

(九)负责查处酒类商品流通、煤炭销售、成品油、典当、租赁等商务领域的违法行为。

(十)负责查处群众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食盐、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侵权假冒、价格监督和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申诉、投诉及举报案件。

(十一)完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秦州区、麦积区党委政府以及上级市场监管执法机构交办的其它相关执法任务。

(十二)天水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设下列内设机构。

1.综合科。承担党务、政务等队内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起稿、机要、政务信息报送、保密、信访函询接待、执法车辆保障等工作;负责财务、人事、档案、考核、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负责单位会议决议事项的督办和结果反馈等工作。

2.保障科。负责法制宣传、培训、案件统计报表、信息化、执法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案件管理、执法监督和行政处罚案件初审等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动执法、组织开展交叉执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3.执法一组、执法二组、执法三组、执法四组、执法五组、执法六组、执法七组、执法八组负责秦州区、麦积区、天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园区、其余五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盐务和商务等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是副县级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编制为160名,设队长1名(副县级),副队长3(正科级);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28名(正科级10名,副科级18名)。截止2022年底我单位在职人员149名,退休人员27名。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580.4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7.11万元,增长8.27%,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工资晋升和职务晋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580.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0.43万元,占100.00%;为我队当年从市财政取得的资金。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022年度支出合计258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7.72万元,占98.73%;比2021年2228.35万元增加319.37万元,增长率12.5%。增加的原因为工资晋升及职务晋升。

项目支出32.71万元,占1.27%;比2021年254.97万元减少222.26万元。减少率87.17% ,减少的原因为财政压减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580.43万元。与2021年2379.23万元增加201.2万元,增长8.46%,增加的原因为工资晋升及职务晋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0.43万元,较上年2021年决算数2379.23万元增加201.2万元,增长8.46%。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工资晋升和职务晋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54.20万元,支出决算为216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社保等增加,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市场监管检查工作等方面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0.9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工资晋升和职务晋升。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6.90万元,支出决算为9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22年退休4人。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0.10万元,支出决算为12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工资晋升和职务晋升,2022年人员调资。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水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47.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71.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8.54万元,增长16.31%,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工资晋升和职务晋升,2022年人员调资。

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94.58万元、津贴补贴275.72万元、奖金57.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5.5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7.6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82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3.42万元、职业年金18.12万元、住房公积金124.58万元、退休费生活补助0.41万元、奖励金626.27万元。

公用经费276.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2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咨询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65.7万元、印刷费3.55万元、咨询费3万元,水费0.58万元、电费2.77万元、邮电费8.75万元、物业管理费5.6万元、差旅费24.32万元、培训费0.54万元、劳务费0.9万元、工会经费12.01万元、福利费16.63万元、其它交通费用118.6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32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6.6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与2021年275.86增加0.8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咨询费增加。(用于案件审查)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原因为本单位没有召开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4万元,下降88.93%,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外出培训减少。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5.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变动原因为:本单位本年没有“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车辆,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本单位没有公务车辆。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购置公务车辆。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购置公务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车辆,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车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附件附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32.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单位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办案业务工作经费、市场监管执法专项办公费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行政执法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8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万元,执行数为26.71万元,完成预算78.5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二是效益指标、三是满意度指标。市场监管执法专项办公费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4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二是效益指标、三是满意度指标。

(三)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2022年整体绩效自评88.8份,评价等级良好,全年预算数2639.43万元,全年执行数是2580.43万元,完成预算97.76%,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部门管理;二是履职效果、三是能力建设。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天水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xls

    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行政执法工作经费).xlsx

    3. 执法队项目支出汇总表.xlsx

    4. 天水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天水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xls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行政执法工作经费) - 副本.xlsx
附件【执法队项目支出汇总表.xlsx
附件【天水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