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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tssscjgj/2023-00011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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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10-23
- 标题: 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商标品牌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负责市辖区内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全市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督办查处重大案件,规范市场监督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加强消费环境建设。
5.负责质量宏观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依法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下同)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负责和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和指导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食盐专营行政管理工作。
10.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1.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和执法监督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12.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3.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5.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承担药品零售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产品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贯彻落实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16.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的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7.负责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质量抽检。依法查处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指导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管职责。
18.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战略,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和运用,做好知识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县(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19.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0.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21.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科、财务审计科、综合规划与科技信息科(大数据发展中心)、政策法规科、政务服务管理科、质量发展科、登记注册科、信用监督管理科等28个科室和直属机关党委。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705.58万元(含年初结转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2645.81万元(含年初结转32.55万元)增加59.77万元,增长2.2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总计为2699.58万元,较2021年本年收入2613.26万元增加86.32万元,增长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481.43万元,为市级财政拨付资金,占收入总计的91.92%。较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2533.69万元减少52.26万元,降低2.0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作性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2.9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6.04%,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增加162.99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建设(二期)”项目经费。
3.其他收入55.1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04%,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较2021年其他收入79.57万元减少24.41万元,降低30.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非财政拨款收入较以前年度有所减少。
4.年初结转和结余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其他收入结转结余。较2021年上年结转和结余32.55万元减少26.5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部分项目资金结转减少。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市市场监管局本级本年支出为2698.43万元,较2021年本年支出2639.81万元增加58.62万元,增长2.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其中:
1.基本支出2319.43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85.95%,较2021年基本支出2118.01万元增加201.42万元,增长9.5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较大。
2.项目支出379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14.05%,较2021年项目支出521.8万元减少142.8万元,降低27.3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分项目因市级财政资金紧张未实施。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44.4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44.19万元增加100.22万元,增长3.94%。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增长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1.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533.69万元减少52.26万元,降低2.06%,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减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74.73万元,支出决算为197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变动。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7.54万元,支出决算为30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8.25万元,支出决算为8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6.75万元,支出决算为11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18.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60.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782.02万元增加278.46万元,增长15.6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工资晋级晋档,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基数提高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57.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328.61万元减少71.03万元,降低21.6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7.5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会议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328.61万元减少71.03万元,降低21.6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本年度会议费支出7.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9万元,下降32.1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会议经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28万元,下降98.6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培训经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2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6.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市市场监管局本级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建设项目(二期)资金162.99万元,本年度该项目完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年末无结转结余。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市市场监管局本级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8万元,支出决算为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本年度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本年度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2.18万元,支出决算为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23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市场监管局本级对7个项目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涉及资金579.7万元。总体评价是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自评结果
市市场监管局本级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579.7万元,分别是:
1.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经费5万元。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进一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水平。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300万元,项目实施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健康食品的迫切需求为目标,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向导,强化日常检查与监督检查的结合,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保障全市食品安全。
3.市场监管工作经费110万元(包含市场监管工作经费100万元、市场监管业务工作经费10万元)。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提高市场监管能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4.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服务费14.7万元。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的实施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机构。
5.天水市质量发展工作经费150万元。项目实施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质检东部分中心。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城市市民质量满意程度,增强人民群众对质量的安全感,不断提升城市质量发展水平和综合质量水平以及质量竞争力,促进质量强国建设。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项目总体情况: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验经费项目涉及天水市两区五县;抽检领域包括生产加工、流通及餐饮领域;食品抽检内容涉及6个大类,包括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餐饮食品监督抽检、普通食品监督抽检、餐饮具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根据甘肃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及评价性抽检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食药安委办发〔2022〕5 号),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验经费项目计划安排天水市本级部门抽检5415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1663批次、餐饮食品监督抽检1167批次、普通食品监督抽检2100批次、餐饮具监督抽检185批次、风险监测100批次、评价性抽检200批次。根据《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市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总结》,2022年天水市级食品抽检共完成6096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1743批次、餐饮食品监督抽检1227批次、普通食品监督抽检2141批次、餐饮具监督抽检185批次、风险监测600批次、评价性抽检200批次。
2.综合评价结论: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验经费项目的综合评价情况如下:
(1)项目决策方面: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流程规范,绩效目标较合理,但项目存在绩效指标值设置不科学的问题。
(2)项目过程方面:项目管理制度,组织结构健全,制度执行有效,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程序规范,验收及时。但项目存在资金到位及时率未达100%,招投标资料装订内容不完整等问题。
(3)项目产出方面:餐饮具抽检185批次、普通食品抽检2141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1743批次、餐饮现制现售食品抽检1227批次、风险监测600批次、评价性抽检200批次均按计划完成,检测设备购置率100%,食品安全抽检批次结果正确率100%,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检测设备利用率100%,餐饮具及餐饮现售现制食品抽检成本均节约,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含两节期间)98.6%。
(4)项目效益方面: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验经费项目制定且执行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度及信息公开制度,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市民食品饮食安全、维护了消费者购买食品质量的权益、促进了食品行业发展和市场环境健康。2022年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事件均已解决,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及时公开,提高了市民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
3.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验经费项目评价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体系评分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过程管理方面资金到位率指标未达到相关要求,原因是2022年市级财政资金支付困难,造成预算资金与实际到位资金不相符,资金未全额及时到位,实际支出资金与预算资金额不相符。
4.下一步改进措施
(1)规范预算编制管理,量化绩效指标
切实把预算细化到项目,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按预算支出的原则,细化预算和提前编制预算。根据绩效目标管理要求,明确项目绩效目标,做到数量和经费预算细化量化、与工作任务相匹配,积极与相关单位做好年度预算和年度检测工作计划或任务的衔接工作,做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下属单位和第三方机构的数量和所需经费的量化工作,使编制的年度预算绩效目标明确、具体,推进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施到位。
(2)科学整合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夯实项目运行管理
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进行科学整合,促进食品检验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食品类别抽检批次严格按照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执行,认真落实每阶段的抽检任务,保障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质量和食品安全抽检整体合格率的准确性。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加大对消费多、风险高、合格率低食品领域的抽检力度,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对在检测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或餐饮具进行处置,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是保障经费投入和支付力度,建立与职责和任务相匹配的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随着市场上检测成本的提高,财政部门应保障食品安全检测、监测评估及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的经费投入和支付力度。
三是进一步加大抽检信息公开力度,在政府网站、媒体等渠道及时全面公布不合格食品抽检结果信息,提高人民群众知情权,为消费者选购和消费提供参考。
四是加强正面宣传和工作成果普及应用,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以刊发食品安全类新闻,设置食安创城宣传海报条幅等多样方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对商户消费者做好食品安全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增强市民对食品安全检测工作的认知和理解。
五是让民众参与到检验工作中,鼓励商户及消费者进行食品自检,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你点我检”活动,营造有利于食品安全协同共治的社会环境。
(3)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建设专业检测队伍
人才始终是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的关键因素,是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能力提升和质量保证的基石,而目前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检测技术人员缺乏和检测规模仍需扩大、检测能力有待提升之间矛盾比较突出。建议加大对检测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内部培训与外部交流相结合,参加分级、分类培训,加大人力资源配置,充实食品安全领域相关人才,提高食品抽检业务承接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
2022年市级决算公开绩效自评表.rar
附件【2022年部门决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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