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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3914792X/2017-01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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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2017-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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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7-03-30
- 标题: 2017年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
2017年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
2017年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
一、部门职责
1.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以下简称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拟订相关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消费环节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报送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四)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许可和监督管理,报送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信息。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贯彻执行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报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六)依法核发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证,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批;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七)贯彻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八)依法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
(九)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违法行为。
(十)指导各县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天水市食品稽查局主要职责:负责查处全市食品重大案件和跨区域、跨县区案件,指导各县区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监管工作。
3.天水市药品稽查局主要职责:负责查处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重大案件和跨区域、跨县区案件,指导各县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监管工作。
4.天水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主要职责:负责秦州区食品检验检测及其他县区食品样品的抽检、复检工作。
5.天水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主要职责:负责秦州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及其他县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样品的抽检、复检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有办公室、法规监督科、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科、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科、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技术标准监督科、宣传教育科等11个科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包括市食品稽查局、市药品稽查局。
(三)其他事业单位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2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为公益一类2个,包括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人员构成情况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直属单位行政编制48名,工勤编制5名,实有行政47人,机关工勤5人;事业编制55名,实有59人;退休人员21人,遗属1人。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算收入1,530.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6.53万元,上年结转3.9万元。预算支出1,530.43万元。
基本支出
2017年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3.45万元,与2016年1,137.10万元相比,增加56.35万元,增长4.96%。主要原因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退休养老金提标政策,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等。
(二)项目支出
1.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17年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类项目2项,即市食品安全检验项目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项目。关联二级单位项目4项。
2.项目评审情况
2017年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业务类项目共2个,纳入预算绩效自评范围共涉及金额200万元,占项目预算申报总额的60%。通过评审,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有项目严格按照天水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所有项目申报程序合规,内容填写全面,所需资料齐全。与部门职责和财政发展政策衔接紧密。各项目实施方案可行,具备执行条件。项目支出内容真实、合规,预算需求和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
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333.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3.08万元。较2016年增加25.48万元,增长8.28%。主要原因是:2016年项目未完成结转当年收入增加。
(三)非税收入
2017年本部门共有5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17年计划执收304.8万元。其中:食品药品监管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中央级批准设立1项,主要是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执收的药品检验费计划执收3万元。省级批准设立2项,主要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执收的GSP认证费计划执收140万元。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执收的卫生监测费计划19.80万元。 市食品稽查局和市药品稽查局执行的食品药品监督罚没收入计划142万元。
(四)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0.4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9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安排1,530.43万元,较2016年增加 万元,增长 %,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规定提高了在职职工工资标准、新增调入人员及招考录用人员等经费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25万元,较2016年的112.5万元增加12.75万元,增长11.33%。
医疗保障支出57.55万元,较2016年的37.10万元增加20.45万元,增长55.12 %。
住房保障支出82.79万元,较2016年增加的74.2万元8.59万元,增长11.58%。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一)编制范围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2017年“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编制范围包括本级及4个二级单位,共11.91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
(二)分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17年预算数0万元,2016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基数持平,增长率为0%,原因系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及费用。
2.公务接待费0.8万元(含市局本级及下属四个单位经费)。较2016年减少16.44万元,下降32.52%。预计接待70批次,658人次。2016年预算数1.2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1.2万元。其原因系2015年我局四个下属单位新成立,对公务接待费未进行预算。故201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有所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7年预算0万元,2016年预算0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原因系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无预算,车辆购置费未增加。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2016年增加39.08万元,增长69.69%。主要原因:一是下基层检查工作和调研等任务重,车辆满负荷运转;二是现有车辆年限较长,保养维修费用高。公务用车辆保有量13辆。2016年预算数13.3万元,与2015年预算数持平,增长率为0%,原因系未增加公务用车保有量。
5.培训费8.01万元,较2016年减少25.64万元,下降7.66%。
6.会议费1.1万元,较2016年减少8万元,下降7.27%。
7.机关运行经费179.59万元,较2016年减少192.41万元,下降10.54%。
(三)政府采购情况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33.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45.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10万元。
五、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2017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即市食品安全检验经费项目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0万元。其中:市财政部门组织自评项目2个,涉及200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60%。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单位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为保障各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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