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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3914792X/2019-0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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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19-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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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19-09-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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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的通知》(天财办〔2019〕57号)精神,现将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1、负责执行食品(含保健食品、酒类食品、清真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县区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
  2、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食品质量管理规范、食品标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行政许可,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监测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行为。
   4、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受理群众举报,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质量抽验。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5、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督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7、指导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8、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9、承办市人民政府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3]61号)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天政办发[2013]92号),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正县级建制,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11个科室。
    我局机关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共1个,独立报送单户报表的单位1个。

二、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1113.38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113.38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54.50万元,增长16.11%,主要是省局拨款增加、市本级专项经费增加的原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公费医疗拨款、资产出租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存款利息等。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6、上年结转和结余86.6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减少94.6万元,下降52.19%。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专项业务费增加,当年支出增加,加快支出进度。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单位支出为1175.6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74.55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44.67万元,减少7.21%,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划出转入社保等原因。

项目支出601.14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72.59万元,增加40.27%,主要是省局拨款增加,项目支出增加等原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13.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4.5万元,增加16.1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3.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4.50万元,增加16.11%,主要是省局拨款增加、市本级专项经费增加等原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2018年度,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75.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8.29万元,增长12.25%;完成年初预算137.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级专项经费增加拨款,进一步加大了各级市场稽查执法检查力度,相关工作费用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36.3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各级项目等方面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47.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级专项经费增加拨款,进一步加大了各级市场稽查执法检查力度,相关工作费用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完成年初预算42.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度离退休人员工资等转入社保。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4.55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492.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1.77万元、津贴补贴159.63万元、奖金16.08万元、退休费35.24万元、奖励金99.88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81.95万元,较2017年减少4.78万元,下降5.51%,主要原因是压缩机关公务开支。

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11.36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0.91万元、电费3.9万元、邮电费2.78万元、物业管理费6.59万元、差旅费5.6万元、维修(护)费1.91万元、培训费0.33万元、劳务费6.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1.90万元。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3.6万元,决算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参加市级公车改革,公务车辆运行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无。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2万元,增长50%;增长的主要原因2018年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1个,共有1人。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3.6万元。较上年增加3.6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为:与2018年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1个,共有1人。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1个,共有1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为: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保有量0辆。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33万元,下降100%,变动原因为:参加市级公车改革,车辆划入机关事务管理局。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下降0.4万元,下降100%,变动原因为:2018年接待批次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费支出81.95万元,比 2017年下降4.78万元,下降5.51%。主要原因是:压缩机关公务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9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9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9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9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主要是公车改革后车辆已划入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下账手续已下达。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20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1.43%。组织对食品安全检验经费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计200万元。下属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无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文件,我单位组织相关项目具体实施人员(评价机构或专家),对2018食品抽样检验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把群众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种、高风险品种、新批准原料生产的品种等安全系数相对较低的产品及其企业作为抽检监测重点;二是跟踪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排查区域内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及时处置,降低风险水平。三是确保辖区内食品安全,全面掌握辖区内食品安全形势和质量状况,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全市食品安全水平持续向好。四是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食品质量安全稳步提升,通过近年加大抽检力度,食品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了显著提高。有力保障了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农村市场抽检覆盖率低;二是核查处置相对滞后。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2018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早谋划、早安排、抽检工作方案操作性强,全年抽检任务按季度实施,每季度都计划、有分析报告,组织有力,数据应用充分,较好的发挥了食品检验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技术支撑作用。资料齐备,目标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可行性尚可。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2018年决算公开表-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