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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3914792X/2021-06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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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09-23
- 标题: 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东部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东部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东部分中心主要职能为承担本辖区内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监督抽查检验、企业和消费者自愿委托的委托检验工作。
二、机构设置
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东部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设置、隶属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现有编制19人,实有在职人员19人,退休人员22人,遗属人员1人,其他技术人员13人。中心下设:办公室、监督室、轻工机电室、食品化工室、建材室。
2018年中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完成了甘肃省塑料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水)筹建工作, 2018年11月正式加挂甘肃省塑料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水)牌子。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决定,2019年10月原天水市纤维检验所撤销、并入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1)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1)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中心收入总计460.98万元,支出总计454.4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4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7.0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中心收入总计为460.98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371.16万元增加89.82万元,增长了24.20%。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436.20万元,为市财政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补助资金,占总收入的94.62%。较2019年度决算数362.39万元增加73.81万元,增长了20.39%,主要原因是2020年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业务经费拨款148.49万元(含煤炭产品专项50万)比2019年93.16万元(含煤炭产品专项10.80万)增加55.33万元;2020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拨款32.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拨款12.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拨款14.37万元,比2019年度有大幅度增长;2020年实验室改造及设备更新经费拨款3.20万元,比2019年办公用房搬迁经费拨款33.00万元减少29.80万元;2020年中央转移支付拨款8.00万元(含2020年纤维公证检验经费拨款5.00万元),比2019年0万元增加8.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是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有所增加。
4.其他收入24.7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包含公益性岗位补助收入23.72万元、工会会员会费收入1.06万元,占总收入的5.38%。较2019年度决算数8.78万元增加16.00万元,增长了182.23%,主要原因是公益性岗位补助收入2020年23.72万元比2019年8.68万元增加15.04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6.上年结转和结余0.4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1.74万元减少1.27万元,减少73%,主要是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大幅减少。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中心支出总计为454.43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372.43万元增加82.00万元,增加22.02%。其中:
基本支出454.4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较2019年度决算数372.43万元增加82.00万元,增加22.02%,主要原因是2020年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业务支出148.49万元(含煤炭产品专项50万),比2019年93.16万元(含煤炭产品专项10.80万)增加55.33万元;2020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7万元,比2019年度有大幅度增长;2020年实验室改造及设备更新经费支出3.20万元,比2019年办公用房搬迁经费支出33.00万元减少29.80万元;2020年中央转移支付支出8.00万元(含2020年纤维公证检验经费支出5.00万元),比2019年0万元增加8.00万元。
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较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中心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36.2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36.67万元,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47万元,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36.67万元,与上年数361.91万元相比增加74.76万元,增长20.66%;完成年初预算282.65万元的154.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业务支出98.49万元年初未纳入预算;二是2020年实验室改造及设备更新经费支出3.20万元及中央转移支付支出8.00万元年初未纳入预算。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7.22万元,占86.39%,主要用于保障中心正常运行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以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专项工作经费,完成年初预算数212.27万元的177.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业务支出98.49万元年初未纳入预算、二是2020年实验室改造及设备更新经费支出3.20万元及中央转移支付支出8.00万元年初未纳入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9万元,占7.46%,主要用于中心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退休人员取暖费、福利费、公用经费支出以及遗属的生活费及取暖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数43.44万元的75.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了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工伤保险缴费支出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12.50万元,占2.86%,主要用于中心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以及中心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数12.50万元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14.37万元,占3.2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数14.44万元的99.52%,决算数略微小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6.67万元,其中: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377.2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2.09万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5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50万元,住房改革支出14.37万元。
1.人员经费251.02万元,较上年数212.39万元增加38.63万元,主要是2020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大幅增长,又新增卫生健康支出12.50万元。
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0.00万元、津贴补贴47.47万元、奖金5.81万元、绩效工资12.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0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7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4万元、住房公积金14.37万元、退休费10.12万元、抚恤金0.41万元、奖励金56.79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185.65万元,较上年数149.52增加36.13万元,主要是2020年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业务支出148.49万元(含煤炭产品专项50万),比2019年93.16万元(含煤炭产品专项10.80万)增加55.33万元;2020年实验室改造及设备更新经费支出3.20万元,比2019年办公用房搬迁经费支出33.00万元减少29.80万元;2020年中央转移支付支出8.00万元(含2020年纤维公证检验经费支出5.00万元),比2019年0万元增加8.00万元。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8.49万元、印刷费2.92万元、咨询费0.28万元、水费0.70万元、电费1.76万元、邮电费0.21万元、取暖费4.68万元、物业管理费5.46万元、差旅费28.17万元、维修(护)费8.80万元、租赁费1.12万元、培训费0.95万元、公务接待费0.82万元、专用材料费13.96万元、劳务费28.51万元、委托业务费0.58万元、工会经费3.11万元、福利费5.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57.0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9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中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2.60万元,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为8.06万元,决算8.0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2.00万元(编制公务车1辆,实有公务车3辆),调整后为7.25万元;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0.60万元,调整后为0.82万元。
与上年同期数7.62万元相比增加0.44万元,增加5.77%;增加的主要原因:中心整体搬迁基本完成、监督检测业务逐步恢复;继续坚持厉行节约、压减支出原则。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0年中心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2020年车均购置费0元。
2020年中心公务用车运行费7.25万元,较上年数6.50万元增加0.75万元,增长11.54%,变动原因为:整体搬迁基本完成、监督检测业务逐步恢复。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82万元,较上年数1.12万元减少0.30万元,下降26.79%,变动原因为:继续坚持厉行节约、压减支出原则,因中心整体搬迁,监督检测业务还没有全面恢复。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20批次,接待人次163人,较上年增加(减少)0%,增加(减少)0万元。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0万元。2020年在职人员人均接待费0.043万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中心即非行政单位,也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本条不适用。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6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4.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中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心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共组织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个项目结果为“优”。
2、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附件1:省质检东部分中心2020年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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