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13914792X/2022-08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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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202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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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10-19
- 标题: 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东部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东部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东部分中心主要职能为承担本辖区内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监督抽查检验、企业和消费者自愿委托的委托检验工作。
二、机构设置
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东部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设置、隶属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现有事业编制19人,申请周转事业编制1人,实有在职人员20人,退休人员22人,遗属人员1人,其他技术人员12人。中心下设:办公室、监督室、轻工机电室、食品化工室、建材室。
2018年中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完成了甘肃省塑料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水)筹建工作, 2018年11月正式加挂甘肃省塑料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水)牌子。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决定,2019年10月原天水市纤维检验所撤销、并入中心,经批准2021年12月份加挂天水市纤维检验所牌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1)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1)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514.34万元。收、支总计较上年决算数461.45增加52.89万元,增加11.46%,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部分项目预算资金,政策性项目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507.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5.31万元,占比99.61%;其他收入2.00万元,占比0.3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51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2.3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 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5.31万元。与上年决算数436.67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68.64万元,增长15.72%。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部分项目预算资金,政策性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5.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512.34万元的98.63%,较上年决算数436.67万元增加68.64万元,增长15.72%。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部分项目预算资金,政策性项目资金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3.98万元,支出决算为43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5.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局分解下达2021年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经费78.90万元、民用散煤风险监测抽查经费10.00万元;申请实验室改造项目收入38.4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021年棉花等纤维公证检验经费54.00万元(中央53万元、省级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36万元,支出决算为38.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补缴以前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新增1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64万元,支出决算为13.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新增1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5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5.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6.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51.02万元减少4.54万元,减少1.81%,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经费下经济分类科目核算内容的增减变化。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58.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85.65万元增加73.18万元,增长39.42%,主要原因是2021年申请实验室改造项目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棉花等纤维公证检验经费的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60万元,支出决算为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中心整体搬迁,业务还未全面展开,厉行勤俭节约,压缩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业务事项发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心已完成公车改革,没有公务车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和中心整体搬迁的影响,公务接待减少,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减少。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11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中心既非行政单位,也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本条不适用。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79.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9.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9.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79.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心组织对2021年单位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512.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同时对2021年产品(煤炭)质量监督抽查专项支出,按照项目支出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9.76%.
2、绩效自评结果
(1)2021年产品(煤炭)质量监督抽查专项支出绩效自评表及报告(详见附件2)
(2)2021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及报告(详见附件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省质检东部分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x
3. 省质检东部分中心2021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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