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投资人:
为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规范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管理,督促股东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维护市场交易安全,现就我市存量公司认缴注册资本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调整有关要求
(一)限期规范认缴出资期限。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五年且未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于2027年6月30日前将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五年内,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同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股东应当在调整后的认缴出资期限内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不足五年或者已缴足注册资本的,无需调整认缴出资期限。
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
(二)异常情形依法整改。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对公司注册资本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研判:
1.认缴出资期限三十年以上;
2.注册资本十亿元人民币以上;
3.其他明显不符合经营实际的情形。
请相关公司于2026年10月1日前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上述异常事项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或提交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配合完成整改,消除出资期限、注册资本明显异常状态。公司及其股东应当配合提供相关材料,由登记机关综合研判。
(三)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等信息,应当自相关信息产生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确保公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逾期未整改的处理措施
相关公司未按照本公告规定期限完成认缴出资期限调整、异常事项整改,且未依法提交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的,公司登记机关将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一)暂停办理该公司相关事项变更登记及备案业务;
(二)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公司,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导致公司出资期限、注册资本不符合法律规定且无法调整的,公司登记机关对其另册管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出特别标注并向社会公示。被纳入另册管理的公司,不再按照登记在册的公司进行统计和登记管理。前款所述公司依法调整出资期限、注册资本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恢复其登记在册状态。
三、业务办理指引
(一)线上办理。甘肃政务服务网(法人登录--市场监管服务一网通办--变更(备案)登记)
(二)窗口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1.市级窗口:天水市秦州区春风路1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1楼
咨询电话:0938-8211089
2.秦州区窗口: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北路2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H1—H4窗口
咨询电话:0938-8885699
3.麦积区窗口:天水市麦积区泉湖路与龙园西路交叉口北80米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74-77、79号窗口
咨询电话:0938-2728259
4.秦安县窗口:秦安县兴国镇映南社区滨河北路5号秦安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25-26号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窗口
咨询电话:0938-6538202
5.甘谷县窗口:甘谷县大像山镇冀城南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3-24号窗口
咨询电话:0938-5622270
6.武山县窗口:武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管局7号窗口
咨询电话:0938-3173235
7.清水县窗口:清水县轩辕大道11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大厅4号窗口
咨询电话:0938-7110878
8.张家川县窗口: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127号张家川县政务服务中心6-7号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咨询电话:0938-7888133
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