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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线索的公告

浏览量: 信息来源:餐饮服务监管科 发布日期: 2026-03-18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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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整治行业乱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重点针对网络餐饮外卖领域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主要包括以下六类问题:

(一)主体资质不合规

1.未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资质开展网络餐饮服务(“幽灵外卖”)。

2.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件。

3.平台公示信息(名称、地址、证照)与实际经营情况严重不符,或无实体门店从事网络餐饮服务。

(二)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不达标

1.加工区域脏乱,存在油垢堆积、墙面霉变、卫生死角等问题。

2.未配备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3.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混放,餐饮具清洗消毒或保洁不规范。

4.在非食品操作区加工制作食品。

(三)食品原料与加工过程存在安全隐患

1.使用过期、腐败变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2.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3.经营病死、毒死禽畜肉类或假冒伪劣食品。

4.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四)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缺失

1.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或健康证明过期未续。

2.伪造、变造健康证明。

3.患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五)配送过程管理不规范

1.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盒、包装袋等食品相关产品。

2.配送容器、送餐箱未定期清洁消毒。

3.需冷藏、保温的食品未采取相应措施,导致食品变质。

(六)网络平台未落实主体责任

1.未严格审查入网商家资质,允许证照不全、信息不实的商家经营。

2.未对入网商户进行实名登记。

3.未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发现商户违法行为未及时制止并报告市场监管部门。

二、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消费者、外卖配送员、餐饮从业人员等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以下途径向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1.电话举报:拨打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

2.信函或来访举报: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541号(邮编:741000)。

三、注意事项

1.举报时请尽量提供被举报商户的名称、平台店铺名、实际地址、具体问题描述及相关证据,便于核查。

2.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将按规定给予奖励。

3.举报人应如实反映问题,不得捏造、歪曲事实或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之名实施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食品安全关乎你我,社会共治需要您的参与。感谢您对天水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的支持!

  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