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局立案调查,天水申电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等93户企(详见附件)存在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事实。
2024年3月12日,我局在天水市人民政府《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tianshui.gov.cn/scjg/info/1091/64532.htm)公告送达了《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上述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决定给予上述当事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由于上述当事人无法联系,现将《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天市监罚〔2024〕37号-129号)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我局将依法公示本公告的行政处罚信息。当事人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天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麦积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联 系 人:黄红林 联系电话:0938-8527306
联系地址:天水市政务中心3号楼1102室
附件: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及处罚决定书号(93户)
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