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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浏览量: 信息来源:特监科 发布日期: 2020-12-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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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问题的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1:第十一项:质监、工商等部门在新增燃煤锅炉注册和煤质管控等方面工作不够严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但甘肃省2014年以来仍新注册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912台。

整改目标:完成2014年以来新注册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912台燃煤锅炉的淘汰整治工作,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从严审批新注册燃煤锅炉;强化煤质管控措施,确保辖区销售符合标准的煤炭。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整改情况:对我市2014年以来新注册37台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全部进行了淘汰整治,其中拆除32台,去功能化1台,变更登记3台,未办理使用登记1台;严格按照《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开展煤质检测工作,持续加大商品煤抽检频次,自2017年以来,累计开展市级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016批次(不包含2020年风险监测100批次),对辖区所有煤炭销售网点实行随机抽样、随机送检、定期通报的抽检方式,确保辖区销售符合标准的煤炭,建立煤炭销售网点煤质检测“红黑榜”,并定期向社会公示,对抽查发现销售不合格煤炭的销售网点,不定期进行跟踪复查,对检验发现的不合格煤炭,及时依法开展后处理,杜绝不合格煤炭流入市场,对销售不合格煤炭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自2017年以来,立案查处12批次,罚没款共计54664元。

整改结论:完成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2:第四十三项: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违规注册燃煤锅炉底数不清,164台违规注册小锅炉未纳入清理整治范围,进驻时仍有69台未淘汰治理。

整改目标:完成违规注册燃煤小锅炉淘汰整治任务。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

整改情况:164台违规注册小锅炉中,涉及我市的“26台燃煤小锅炉”整改完成,全部注销,拆除23台,去功能化3台。

整改结论:完成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3:第四十四项:天水市放松要求,将禁建10蒸吨小锅炉范围从全域缩减到县城城区,并违规注册26台燃煤小锅炉。

整改目标:按照《天水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从严审批新注册燃煤锅炉,并对已建成违规注册小锅炉进行清理整治。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

整改情况:严把燃煤锅炉使用办理关口,指导县区市场监管局严格审批注册程序,要求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对违规注册的26台燃煤小锅炉进行了注销并实地核查,全部整治完成。

整改结论:完成整改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4日,共5天。

受理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938-6899613  0938-6822260

联系地址: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541号。

 

                              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