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市监发〔2019〕231号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甘肃矿区、东风场区工商局,省委军民融合办,各有关单位:
为建设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提升我省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支撑特色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建设。经研究,我局决定启动2019年度甘肃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优势企业申报工作按照《甘肃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甘知规〔2017〕3号)的要求组织实施。(《办法》具体内容请在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原省知识产权局网站—通知公告”中查阅,http://kjt.gansu.gov.cn/ipo/xwzx/detail.php?n_no=54983)
二、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甘肃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管理层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有一名企业领导分管知识产权工作;已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能较好地利用中介机构为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服务。
(二)知识产权投入力度较大,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以及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执行情况良好。
(三)申报年度前三年共申请专利15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3件以上;同时获得授权的有效专利5件以上,其中有效发明专利1件以上;或企业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近三年专利申请量在本地区或省内同行业中领先。
(四)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申报年度前三年保持盈利。
(五)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企业管理层及研发人员的培训率达到80%以上,一般员工的培训率达到60%以上。
(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预警机制,能够较好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申报年度前三年无被控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并经终审认定的行为。
三、申报程序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企业的申报工作,省委军民融合办负责全省军工企业的申报工作,经初步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择优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委军民融合办推荐企业时,应出具推荐函并汇总统一上报,省委军民融合办负责所推荐军工企业申报材料的涉密审查。中央在甘及省属国有企业直接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四、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甘肃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
2.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有效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5.前三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6.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其他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包括电子件)请务必于2019年6月30日前报送我局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处,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_甘肃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docx
附件2_甘肃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推荐汇总表.docx
联 系 人:陈 雷 杨海冰
电 话:0931-8732236 8732925
电子邮箱:1156383234@qq.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533号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