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

基层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基层动态 > 正文

秦安县市场监管局: 推广“药安封签” 保障网购药品安全

浏览量: 信息来源:秦安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24-05-18 15:22

字号:[ ]

日前,秦安县市场监管局全面推广网络销售药品零售企业规范使用“药安封签”,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的网络销售行为,严防严控外卖药品配送中的风险隐患,切实保障网络销售药品配送质量安全。

推广使用“药安封签”,是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药品零售配送质量管理》有关规定的一项新举措,旨在通过指导企业将药品配送质量管理制度纳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网售药品配送全过程管理,切实保障网售药品质量安全,真正让消费者“点得放心,用得安心”。

据了解,“药安封签”采用一次性特殊材料制作,由药品网络经营单位在打包药品后粘贴,如被撕毁,将留下痕迹,消费者可凭此确认自己购买的药品在配送过程中是否完好无损。消费者在接收药品时,应当当场查验配送药品封签,封签不完整或已被破坏的,应当拒收;同时配送人员在交接待配送药品时,也应当查看封签的完整性、有效性,对封签不完整或者已被破坏的,应当拒绝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