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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积区开展电动车产品质量安全检查

浏览量: 信息来源:麦积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24-02-29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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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吸取南京雨花台区“2·23”火灾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有效消除因电动自行车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隐患,近日,麦积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交警大队开展电动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存在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生产经营、维修等活动。

二查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落实总局76号令情况,是否配备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是否履行质量管理义务,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三查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明及其他说明、3C产品认证证书是否齐全,是否与“国家认监委”网站公开信息一致,产品实物标注标识是否与认证证书一致,所用电池及充电器的信息是否与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一致性证书参数一致。同时,对售卖的蓄电池、充电器、安全头盔等配件的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检查。

四查是否存在擅自改装关键性组件等违法行为,是否存在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乘员头盔国家标准,未获得3C认证电动自行车、成员头盔的违法行为。

同时,现场指导经营主体填写进销货台账记录,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任命质量安全总监与安全员,查询3C认证证书的有效性,指导经营者查验供货商所售产品的生产企业及规格型号及是否均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检查产品是否有产品合格证和CCC证明、是否明示执行标准等。

截至目前,共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18家,电动三轮车销售单位7家,电动四轮车销售单位2家,指导经营主体任命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27人,完善进销货台账记录1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