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受日本核污水排放入海消息影响,清水县出现个别消费者抢购食用盐现象。为进一步加强食盐市场监督管理,切实稳定食盐市场价格,确保食盐供应充足,8月26日,清水县市场监管局召开食盐市场保供稳价专题会议,就食盐市场监管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加强督查,在教育引导上发力。制定印发了《清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食盐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就食盐经营者主体责任、经营行为、法律责任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告知。由局主要领导带队组成督查组,迅速出动,深入清水县中盐配送中心、腾裕商贸有限公司、家乐商贸有限公司等重点批发销售企业,详细了解食盐储备、销量、价格等情况,并在检查中向经营者发放《提醒告诫书》,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同时要求经营者要依法诚信经营,加强价格自律,依法明码标价,不得借机大幅提高食盐销售价格,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确保市场经营活动规范有序。当日共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食盐批发商、大中小型商超等9 户次,现场发放张贴提醒告诫书100余份,起到了良好的教育引导作用。

积极宣传,在规范市场秩序上发力。执法人员通过微信公众号、市场监管工作群发布提示消息,深入各食盐经营主体采取现场宣讲价格政策、提醒告诫等形式,引导各类食盐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价格行为。同时执法人员要求各经营者不得囤积居奇,不得串通涨价,不得散布涨价谣言,不得哄抬物价,不得使用虚假的、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手段实施价格欺诈。经检查发现,各食盐经营者均能按照规定进行明码标价,食盐市场整体秩序良好。

建立台账,在稳定食盐价格上发力。为维护市场秩序,各市场监管所、执法中队和执法组深入到所属辖区食盐批发商、各超市等食盐经营主体,认真询问食盐的购进价格、供应数量,调查是否有抢购、坐地起价、价格过度上涨等情况,填写《食盐购进销售情况统计表》,并要求相关食盐经营主体实行每日台账登记,由局相关股室及时汇总各经营主体的食盐价格,跟踪掌握食盐购进销售情况,比较每日食盐价格波动情况,保障全县食盐市场价格秩序平稳。通过检查发现,该县食盐品种丰富,整体价格平稳,均未发现食盐涨价等问题。通过调查检查城区4户食盐批发企业和5户大中型食盐销售企业发现,截止当日累计库存食盐24余吨,近两日批发零售83吨,预计近一周内购进食盐30余吨,经营包括中盐、天渠、雪天、久大、雪井等5个品牌,主要从湖北、重庆、四川等地生产厂家购进,每500克一袋食盐批发价0.7元至1.5元,零售价1.5至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