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下旬以来,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区公安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畜牧兽医中心联合开展了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中,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是以辖区内水产制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采购、加工非法捕捞渔获物。
二是以各辖区监管所为单位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水产品专项市场排查。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了对市场排查和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采购、经营无合法来源水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水产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并依法依规查处。三是加强对属地电商平台监管,落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网络交易信息监测,完善监测关键词库,发现违法违规信息及时采取措施下架(删除、屏蔽),并依法依规处理。四是对监管中发现的经营者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营销,利用对商品的来源、质量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对未经批准、未取得专用标识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出售、购买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从重予以查处。五是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反映专项行动做法成效,主动引导舆情,结合“12315”投诉举报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截至目前,秦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通过走访摸排、扩大宣传及微信群平台通知的形式,共出动执法人员306人次,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农家乐、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检查,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76家次,水产品农贸市场3家次,商场超市75家次,监测网络订餐销售平台4家次(美团、饿了吧),张贴《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严禁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通告》24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