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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回头看”

浏览量: 信息来源:甘谷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20-06-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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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和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巩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成果,5月下旬以来,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回头看”。

一是紧密部署,靠实主体责任。县局组织召开了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专题会议,印制下发了《甘谷县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回头看”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与各零售药店负责人签订了执业药师承诺书。督促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针对企业经营中存在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执业药师不在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及时主动整改,并报送自查整改情况。

二是突出重点,全力排摸问题。此次专项整治以城区药品零售企业和部分乡镇药品零售企业为整治重点,主要检查营业期间执业药师是否在职在岗;执业药师是否依法注册并按要求公示,在岗执业药师备案信息是否与实际一致;执业药师不在岗时是否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是否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是否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等内容。

三是严格执法,强化联合惩治。局所联动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挂证”执业药师现象、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等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及时将企业和执业药师违法违规行为上报市局、省局,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记录,予以公示。

截至目前,全县药品零售企业自查88家,自查率100%,自查执业药师不在岗药品零售企业2家,发出执业药师兼职行为协查函10份,现场检查药品零售企业52家,责令整改5家,立案查处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件1起。

下一步,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执业药师执业行为,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