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疫情发生以来,清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各级疫情防控监管要求,对全县处于营业状态和陆续复工复产的市场经营主体持续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特别加强对复工复产后可能出现人员集聚和交叉感染的经营场所的执法监管力度,采取每日逐户巡查和连续突击夜查等方式,督促经营主体依法从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经营主体责任,以全面保障我县复工复产安全有效推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通过连日督查检查,执法人员发现城区两家药品零售企业均存在进店消费者体温检测记录不全,经营场所防疫消毒次数不够,存在消毒盲区及防疫类抗病毒药品、消杀物资销售台账记录不完整的问题。一家火锅餐饮店在复工经营中未严格落实“餐饮企业疫情防控经营服务指南”,店内就餐人员未做到隔桌隔座就餐,不符合疫情防控期间复工餐饮单位就餐要求。

执法人员依照国务院《零售、餐饮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的通知》、《天水市新冠肺炎分区分级分类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清水县做好当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场责令两家零售药店停业整改,从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整改到位后提请县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现场核验通过后,再复工经营;对一家火锅餐饮店存在的问题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店严格控制就餐人员数量,并实行人员隔座隔桌就餐,严格每餐消毒。
下一步,清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针对餐饮单位经营特点将继续开展连续夜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整改力度,确保就餐安全,严防人员集聚可能引发的防控风险。同时进一步加强复工复产市场经营主体的场所消毒、人员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就餐人数等疫情防控措施监管,督促落实市场主体防控主体责任,继续加大食品、药品、价格、特种设备等的监管,加大群众聚集性活动的监管执法力度,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关停和处罚,有力确保全县市场经营主体在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和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全面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