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落实国家关于新冠病毒“乙类乙管”和“新十条”等相关规定,全面规范春节期间药械化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和用妆安全,近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在秦州、麦积两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以零售药店,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化妆品专营店和大型商超化妆品专柜为重点对象,以新冠病毒相关药品、防疫器械和化妆品礼盒等为重点品种,采取网格化、分区域检查方式,全面加强执法检查力度。
在零售药店,执法人员重点查看经营单位是否按照GSP要求规范有序经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行为,是否按规定条件储存药品,是否存在未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未经审核或执业药师未在职在岗履职期间销售处方药等情形。
在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擅自改变许可地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是否经营过期、失效、淘汰产品,是否按照要求建立相关购销存登记台账等情况。

在化妆品专营店和大型商超化妆品专柜,重点检查经营户是否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经营过期、无中文标签、无批准文号、不合格化妆品和假冒伪劣化妆品。针对节日期间化妆品促销活动,执法人员告诫销售人员在推销产品时不得夸大产品功效,不得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80余人次,检查市场经营主体190余家次,该项工作仍在持续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