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管理,全面提高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协管水平和业务素质,进一步夯实农村食品安全基础,将国家、省、市、县各项食品安全政策落实到“最后一公里”。4月10日,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措施的基础上,清水县永清镇市场监管所组织辖区内18个村的食品安全协管员召开了“2022年度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聘任签约仪式暨业务培训会议”。

会上,镇政府分管领导和局包抓领导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局食品股负责人就农村聚餐备案登记及系统运用进行了辅导培训,永清镇市场监管所所长代表永清镇市场监管所与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签订了《聘任合同》,传达学习了近期中央、省、市、县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会议精神及相关要求,特别传达学习了《清水县食品安全协管员管理办法(试行)》,通报了2021年度以来永清镇辖区内食品安全形势和18村红白喜事集体聚餐备案登记情况,并对2022年全镇农村食品安全和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进行了安排。

会议要求,食品安全协管员要以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为重点,充分发挥在农村食品监督中的作用,切实落实协管责任。一要发挥“信息员”作用。强化农村红白喜事集体聚餐备案登记等各类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定期收集上报协助管理辖区内食品安全基本信息,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和线索。二要发挥“宣传员”作用。充分发挥协管员的“前沿阵地”作用,利用农村广播喇叭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安全常识,以群防群治为重点,持续抓好食品安全科普宣教工作;特别要在疫情防控中加大宣传“红事缓办、白事简办、聚餐不办”及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三要发挥“助理员”作用。要第一时间深入到现场宣讲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集体聚餐备案登记规定、厨师办理健康证、食品留样、疫情防控等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及时向镇市场监管所报送相关信息。四要发挥“调解员”作用。利用对农村的民情熟、情况明的优势,为市场监管所提供食品安全问题线索,为协助镇市场监管所依法开展日常监管、化解矛盾、调处投诉、保障执法工作起到“调解员”的作用。